一审判决认定强奸罪成立。被告人不服,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胡雨薇律师在二审阶段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二审案件与一审的逻辑不同——上诉审的审查范围受到限制,除非出现新事实、新证据或严重程序违法,否则二审法院通常不会推翻一审已认定的事实。这意味着,二审辩护不能简单复制一审的思路,需要在程序层面找到能够启动二审全面审查的法定事由。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个程序上的关键变化:上诉人涉嫌有新的犯罪行为,该罪行尚未经过一审法庭审理。这个新事实的出现,改变了案件的结构。按照刑事诉讼的程序规则,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后、二审期间涉嫌的新犯罪事实,应当由一审法院重新审理,而非由二审法院直接认定。如果二审法院直接对这部分事实作出处理,将剥夺被告人对该部分指控的一审审理权利,违反刑事诉讼的审级制度。
胡雨薇律师据此向合议庭提出了明确的辩护意见:新发现的犯罪事实未经一审法庭审理,直接影响案件整体事实认定与定罪量刑的基础,属于事实不清,依法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以保障被告人的审级利益与程序正义。这一辩护逻辑的关键在于:它不是对一审事实认定的质疑,而是对程序正当性的主张——在二审阶段出现的新犯罪事实,必须经过一审程序审理才能作为定案依据,否则被告人的审级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裁定理由与律师的辩护逻辑一致:上诉人在二审期间涉嫌有新的犯罪行为,该罪行尚未审理,相关犯罪事实不清。
这起案件反映了一个在刑事二审中较少被关注但确实存在的程序规则:二审期间出现的新犯罪事实,原则上不能由二审法院直接审理认定。其原因在于,刑事案件的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被告人对每一审级的审理享有程序上的权利——如果二审法院直接认定新事实,相当于被告人对这部分事实只有一次审理机会,无法再上诉,这不符合刑事诉讼的程序设计。律师在二审中的工作,就是发现这个程序上的问题,并将其转化为发回重审的法定事由。
胡雨薇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两百件,其中二审上诉案件在她的办案类型中占有一定比例。在二审辩护中,她注重对一审程序和二审期间出现的新情况进行审查,寻找能够触发二审法院全面审查的法定事由。刑事二审的辩护逻辑与一审不同——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固然重要,但程序性问题的识别和主张,往往是二审阶段能够撬动案件走向的关键支点。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