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虚定的“赃物交易”"
"本案中的李某某是一名辅警,此前在场内参与虚拟货币买卖交易,却被侦查机关以诈骗罪立案侦查。辩护律师在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第一时间介入,凭借在天津师范大学取得的法学学士及法律硕士阶段打下的扎实理论功底,先后四次前往看守所会见,逐一核实每一笔交易的场景、对手、频率与金额细节,避免当事人因对法律认知不足作出不符合事实的表述。依托曾在法院刑庭担任十余年审判长积累的裁判者视角,她没有局限于控方预设的行为定性框架,转而从法官判断内心确认的逻辑出发,梳理出该场内虚拟货币交易的运营模式、监管规则与行业惯例,完整理清所有涉案资金的流转全链路,向侦查机关提交了符合客观事实的辩方佐证材料。这一辩护动作直接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为后续的不起诉结果筑牢了基础。"
"侦查机关随后调整指控方向,转而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此时周娜律师发挥此前担任靖霖刑事律师机构庭下辩护技能研究部副主任期间深耕多年的庭下优先辩护理念,将工作重心完全放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梳理与观点沟通上,没有将核心精力完全押注于后续的庭审环节。她结合自身取得的国际注册反舞弊师专业资质,对全案的书证、交易流水、勘验笔录逐一开展精细化质证,从证据的时间逻辑、来源渠道、对应关系入手,排查出多处程序瑕疵,逐步拆解控方的证据链条,发现涉案资金根本无法直接对应上游的犯罪赃款,所谓的交易也完全在公开的场内平台完成,毫无掩饰隐瞒所需的隐蔽性特征,当事人到案后全程积极配合调查,不存在任何反侦查行为,完全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观故意认定标准。"
"随后周娜律师结合自身在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常年参与学术研讨积累的类案研究经验,检索整理了大量同类交易行为定性的无罪先例,制作出体系完整的类案检索报告,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详实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辩护观点,逐一指出全案证据存在的断点,论证控方的证据体系根本无法形成闭环,无法排除案涉交易属于正常市场商业活动的合理怀疑。经过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确认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了完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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