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未分割的财产可以立遗嘱吗?
未分割的财产可以立遗嘱,遗嘱处分的对象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遗嘱,我国《继承法》没有明文规定,但也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依“法无禁止便可行”的法律原则,夫妻双方可以用共同遗嘱形式来处分其共同财产。在这里,还要说明的是,一方死后,活着的一方是没有权利代替死者立遗嘱的。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已经走出立遗嘱人财产范围,则对超出的部分无效。
夫妻共同遗嘱是指夫妻之间经过商量,对共同财产采取一致意见,用同一个遗嘱的方式处理死后的财产。夫妻共同遗嘱的设立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遗嘱处分的对象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遗嘱何时发生效力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但共同遗嘱在我国《继承法》上并没有体现,法律对它并未做出明确规范。
但共同遗嘱与被继承人单独立遗嘱最大的不同是为了保护后去世的被继承人,若一个被继承人去世了,就分割遗产的话,后去世的被继承人就可能会造成生活困难。
因此我们认为,夫妻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是共同遗嘱的所有被继承人全部去世以后。
三、公证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对于夫妻之间未分割的财产,应当按照共同财产的认定原则进行处理,必须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分割处理,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那么另一方是没有权利进行处分的,这时也就不存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遗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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