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人死后遗产如何提取?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杨慧辉律师
杨慧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主办律师
专家导读 针对于遗产如何进行提取,首先继承是要从被继承人死亡才开始进行的,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按照相关程序即可对其进行的遗产进行转移到继承人的名下。在被继承人进行死亡之后,继承人要明确自己是否决定继承其相关的财产。

法律规定人死后遗产如何提取?

法律规定人死后遗产如何提取?

死者生前如果没有立下遗嘱,我们需要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他们先出一份公证书,根据继承法继承人的意见分配遗产,公证费一般按继承遗产的一定比例收取,不同遗产收取的比例也不一样,最低200元一笔。

如果死者生前已经立下遗嘱,指定遗产由谁继承,那继承人拿着遗嘱和他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取款就可以了,但是遗嘱一定要先到公证部门公证以后才有法律效力。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于遗产的相关继承,首先是要根据法律的相关疾病程序来进行继承的,首先是要有遗嘱以及继承人的相关身份,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进行订立遗嘱的话,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继承人顺序来进行继承,具体的相关继承顺序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来进行确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5.5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4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律规定人死后遗产如何提取?
一键咨询
  • 165****42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3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6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6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7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0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7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8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2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8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3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6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2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4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7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立遗嘱后死后律师怎么知道?
立遗嘱后死亡的,律师可以通过家属的通知、以及医院的告知来了解相关情况,如果律师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或者执行人,是需要在遗嘱人死亡后,按照遗嘱中指定的继承情况来进行继承处理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怎样提取遗留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地面散落物的提取 散落在现场地面的玻璃碎片、油漆碎片、塑料碎片、车辆零部件及装载物等,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可用镊子夹取。沾有事故物证的较大物品,可用手提取,但是,切勿用手接触事 故痕迹和附着物部位。 (二)附着物的提取 沾附在小件物品及易分解车辆零部件表面的物质,应将有关物品和零部件全部提取。沾附在车体或其他较大物体表面的物质,可根据物质性质,采用相应的方法提取。 固体物质。比如油漆、塑料、反光膜、干燥血痕及人体组织等。可用刀片 刮取。为防止物证丢失,应将物证连同部分载体一并提取,还可采用剪、挖、锯等 方法进行提取。为了保全事故物证,宁可使沾附物证的车辆或物体局部受到一些损坏。 液体物质。比如血液、油脂等,可用滤纸、纱布或脱脂棉擦取。 (三)提取对照样品 所谓提取对照样品,就是提取进行检验鉴定的比对物质。通过比对检验,为认定肇事车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相碰撞或擦刮物体之间表层物质相互转移的规律,当肇事逃逸车辆本身的物质或装载物遗留在现场时,勘查人员应将现场遗留物细心提取,妥善保存。待查到可疑车辆后,从可疑车辆的有关部位提取与现场遗留物外观相似的 物质,即提取对照样品,进行比对检验。勘查可疑车辆时,如果发现可疑附着物,应从被撞车辆、伤亡人体或现场其他物体表面提取对照样品,进行比对检验。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9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现场遗留物怎么提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现场遗留物怎么提取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地面散落物的提取
散落在现场地面的玻璃碎片、油漆碎片、塑料碎片、车辆零部件及装载物等,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可用镊子夹取。沾有事故物证的较大物品,可用手提取,但是,切勿用手接触事 故痕迹和附着物部位。
(二)附着物的提取
沾附在小件物品及易分解车辆零部件表面的物质,应将有关物品和零部件全部提取。沾附在车体或其他较大物体表面的物质,可根据物质性质,采用相应的方法提取。 固体物质。比如油漆、塑料、反光膜、干燥血痕及人体组织等。可用刀片 刮取。为防止物证丢失,应将物证连同部分载体一并提取,还可采用剪、挖、锯等 方法进行提取。为了保全事故物证,宁可使沾附物证的车辆或物体局部受到一些损坏。 液体物质。比如血液、油脂等,可用滤纸、纱布或脱脂棉擦取。
(三)提取对照样品
所谓提取对照样品,就是提取进行检验鉴定的比对物质。通过比对检验,为认定肇事车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相碰撞或擦刮物体之间表层物质相互转移的规律,当肇事逃逸车辆本身的物质或装载物遗留在现场时,勘查人员应将现场遗留物细心提取,妥善保存。待查到可疑车辆后,从可疑车辆的有关部位提取与现场遗留物外观相似的 物质,即提取对照样品,进行比对检验。勘查可疑车辆时,如果发现可疑附着物,应从被撞车辆、伤亡人体或现场其他物体表面提取对照样品,进行比对检验。
现场遗留物怎么提取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地面散落物的提取 散落在现场地面的玻璃碎片、油漆碎片、塑料碎片、车辆零部件及装载物等,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可用镊子夹取。沾有事故物证的较大物品,可用手提取,但是,切勿用手接触事 故痕迹和附着物部位。 (二)附着物的提取 沾附在小件物品及易分解车辆零部件表面的物质,应将有关物品和零部件全部提取。沾附在车体或其他较大物体表面的物质,可根据物质性质,采用相应的方法提取。 固体物质。比如油漆、塑料、反光膜、干燥血痕及人体组织等。可用刀片 刮取。为防止物证丢失,应将物证连同部分载体一并提取,还可采用剪、挖、锯等 方法进行提取。为了保全事故物证,宁可使沾附物证的车辆或物体局部受到一些损坏。 液体物质。比如血液、油脂等,可用滤纸、纱布或脱脂棉擦取。 (三)提取对照样品 所谓提取对照样品,就是提取进行检验鉴定的比对物质。通过比对检验,为认定肇事车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相碰撞或擦刮物体之间表层物质相互转移的规律,当肇事逃逸车辆本身的物质或装载物遗留在现场时,勘查人员应将现场遗留物细心提取,妥善保存。待查到可疑车辆后,从可疑车辆的有关部位提取与现场遗留物外观相似的 物质,即提取对照样品,进行比对检验。勘查可疑车辆时,如果发现可疑附着物,应从被撞车辆、伤亡人体或现场其他物体表面提取对照样品,进行比对检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人死后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人死后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如何提取遗留物,遗留物如何分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地面散落物的提取 散落在现场地面的玻璃碎片、油漆碎片、塑料碎片、车辆零部件及装载物等,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可用镊子夹取。沾有事故物证的较大物品,可用手提取,但是,切勿用手接触事 故痕迹和附着物部位。 (二)附着物的提取 沾附在小件物品及易分解车辆零部件表面的物质,应将有关物品和零部件全部提取。沾附在车体或其他较大物体表面的物质,可根据物质性质,采用相应的方法提取。 固体物质。比如油漆、塑料、反光膜、干燥血痕及人体组织等。可用刀片 刮取。为防止物证丢失,应将物证连同部分载体一并提取,还可采用剪、挖、锯等 方法进行提取。为了保全事故物证,宁可使沾附物证的车辆或物体局部受到一些损坏。 液体物质。比如血液、油脂等,可用滤纸、纱布或脱脂棉擦取。 (三)提取对照样品 所谓提取对照样品,就是提取进行检验鉴定的比对物质。通过比对检验,为认定肇事车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相碰撞或擦刮物体之间表层物质相互转移的规律,当肇事逃逸车辆本身的物质或装载物遗留在现场时,勘查人员应将现场遗留物细心提取,妥善保存。待查到可疑车辆后,从可疑车辆的有关部位提取与现场遗留物外观相似的 物质,即提取对照样品,进行比对检验。勘查可疑车辆时,如果发现可疑附着物,应从被撞车辆、伤亡人体或现场其他物体表面提取对照样品,进行比对检验。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9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现场遗留物可以提取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地面散落物的提取 散落在现场地面的玻璃碎片、油漆碎片、塑料碎片、车辆零部件及装载物等,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可用镊子夹取。沾有事故物证的较大物品,可用手提取,但是,切勿用手接触事 故痕迹和附着物部位。 (二)附着物的提取 沾附在小件物品及易分解车辆零部件表面的物质,应将有关物品和零部件全部提取。沾附在车体或其他较大物体表面的物质,可根据物质性质,采用相应的方法提取。 固体物质。比如油漆、塑料、反光膜、干燥血痕及人体组织等。可用刀片 刮取。为防止物证丢失,应将物证连同部分载体一并提取,还可采用剪、挖、锯等 方法进行提取。为了保全事故物证,宁可使沾附物证的车辆或物体局部受到一些损坏。 液体物质。比如血液、油脂等,可用滤纸、纱布或脱脂棉擦取。 (三)提取对照样品 所谓提取对照样品,就是提取进行检验鉴定的比对物质。通过比对检验,为认定肇事车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相碰撞或擦刮物体之间表层物质相互转移的规律,当肇事逃逸车辆本身的物质或装载物遗留在现场时,勘查人员应将现场遗留物细心提取,妥善保存。待查到可疑车辆后,从可疑车辆的有关部位提取与现场遗留物外观相似的 物质,即提取对照样品,进行比对检验。勘查可疑车辆时,如果发现可疑附着物,应从被撞车辆、伤亡人体或现场其他物体表面提取对照样品,进行比对检验。
现场遗留物应该如何提取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地面散落物的提取
散落在现场地面的玻璃碎片、油漆碎片、塑料碎片、车辆零部件及装载物等,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可用镊子夹取。沾有事故物证的较大物品,可用手提取,但是,切勿用手接触事 故痕迹和附着物部位。
(二)附着物的提取
沾附在小件物品及易分解车辆零部件表面的物质,应将有关物品和零部件全部提取。沾附在车体或其他较大物体表面的物质,可根据物质性质,采用相应的方法提取。 固体物质。比如油漆、塑料、反光膜、干燥血痕及人体组织等。可用刀片 刮取。为防止物证丢失,应将物证连同部分载体一并提取,还可采用剪、挖、锯等 方法进行提取。为了保全事故物证,宁可使沾附物证的车辆或物体局部受到一些损坏。 液体物质。比如血液、油脂等,可用滤纸、纱布或脱脂棉擦取。
(三)提取对照样品
所谓提取对照样品,就是提取进行检验鉴定的比对物质。通过比对检验,为认定肇事车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相碰撞或擦刮物体之间表层物质相互转移的规律,当肇事逃逸车辆本身的物质或装载物遗留在现场时,勘查人员应将现场遗留物细心提取,妥善保存。待查到可疑车辆后,从可疑车辆的有关部位提取与现场遗留物外观相似的 物质,即提取对照样品,进行比对检验。勘查可疑车辆时,如果发现可疑附着物,应从被撞车辆、伤亡人体或现场其他物体表面提取对照样品,进行比对检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人死后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人死后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遗产诉讼,死亡证明可以调取吗
[律师回复]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第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第十九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人民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丈夫死亡 遗嘱未提女儿继承(未成年)遗嘱有效吗
[律师回复] 我国继承法没明确规定公民的遗嘱能力,但从反面规定了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遗嘱能力,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遗嘱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订立遗嘱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订立遗嘱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2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4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
5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6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生前存款取走还算死后遗产吗
生前存款取走若没有花完就还算死后遗产,因为存款即使被取出来了也是属于个人的合法收入的,不管对于任何人,在继承遗产之前,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先确定遗产具体的范围是哪些。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现场遗留物的提取方法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地面散落物的提取 散落在现场地面的玻璃碎片、油漆碎片、塑料碎片、车辆零部件及装载物等,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可用镊子夹取。沾有事故物证的较大物品,可用手提取,但是,切勿用手接触事 故痕迹和附着物部位。 (二)附着物的提取 沾附在小件物品及易分解车辆零部件表面的物质,应将有关物品和零部件全部提取。沾附在车体或其他较大物体表面的物质,可根据物质性质,采用相应的方法提取。 固体物质。比如油漆、塑料、反光膜、干燥血痕及人体组织等。可用刀片 刮取。为防止物证丢失,应将物证连同部分载体一并提取,还可采用剪、挖、锯等 方法进行提取。为了保全事故物证,宁可使沾附物证的车辆或物体局部受到一些损坏。 液体物质。比如血液、油脂等,可用滤纸、纱布或脱脂棉擦取。 (三)提取对照样品 所谓提取对照样品,就是提取进行检验鉴定的比对物质。通过比对检验,为认定肇事车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相碰撞或擦刮物体之间表层物质相互转移的规律,当肇事逃逸车辆本身的物质或装载物遗留在现场时,勘查人员应将现场遗留物细心提取,妥善保存。待查到可疑车辆后,从可疑车辆的有关部位提取与现场遗留物外观相似的 物质,即提取对照样品,进行比对检验。勘查可疑车辆时,如果发现可疑附着物,应从被撞车辆、伤亡人体或现场其他物体表面提取对照样品,进行比对检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法律规定遗嘱只是死后有效吗?
根据我国对于遗嘱的相关规定来看,遗嘱是只有在确定遗嘱人死亡的时候才能进行生效。但是遗嘱人在进行死亡之后并不代表被继承人可以顺利地将财产进行继承,还需要进行相关的手续办理,才能够将遗嘱人名下的相关财产转为被继承人相关名下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职工死后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领取流程
1、如实填写丧葬补助费申请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2、提供由所在街道开具的去世人员无工作单位的证明信,(未成年子女去世不需此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死亡证明等材料。
3、职工去世父母如是多子女的,由公认的主要扶养人单位发放丧葬补助费,并提供由街道及多子女签字的证明材料。
4、到人力资源处办理有关手续。
二、需要的材料参保人员去世后,由所在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管理局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科办理领取手续。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2、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死者的身份证或销户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5、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扩展资料: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领取死亡抚恤金为什么要遗嘱公证书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情况下,“抚恤金在公正遗嘱中指定归谁”是无法律效力的,因为抚恤金不是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关于遗产,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并在其死亡时实际存在的财产。继承产生于死者死亡之时,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家具、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所有的生产资料、著作权及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财产,在死者死亡时转化成可供合法继承人继承的遗产。
而抚恤金的性质,则是死者所在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和其生前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抚慰,产生于死者死亡后。因而,死亡抚恤金是基于死者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有一定精神抚慰的性质。故死亡抚恤金不是给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是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其目的在于抚慰死者亲属,而遗产是死者个人所有于死后留下的财产,遗产继承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合法的财产权益,使死者生前的合法财产不至于因死亡而消失。所以,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以遗嘱的形式加以分配。
死亡抚恤金带有精神抚慰的作用,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死者扶养的或生前对死者照顾照料的人。死亡抚恤金的分割应参考亲属与死者之间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以主要照顾和救济死者生前需要扶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补偿对死者生前照顾赡养较多的亲属并兼顾其他亲属为原则进行酌情分割,不能适用继承法关于平均分配的原则。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法律规定人死后遗产如何提取?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