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的帮助犯和未遂的教唆犯都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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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未遂的帮助犯和未遂的教唆犯只要实施了此行为都会承担法律责任的,对于未遂的帮助犯一般就是属于从犯,如果未遂所产生的情形也比较小有可能从犯会免于刑事的责任,对于教唆犯就会从轻处罚。
未遂的帮助犯和未遂的教唆犯都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未遂的帮助犯和未遂的教唆犯都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未遂的帮助犯和未遂的教唆犯两者都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未遂帮助犯:

对于未遂帮助犯就是所谓的从犯;只要多人共同参与了犯罪,就会有主犯和从犯之分。犯罪未遂的,同样如此。但是,在犯罪未遂中的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一般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则应以胁从犯论处。这种从犯的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查看犯罪地点、排除犯罪障碍以及事前通谋答应事后隐匿罪犯、消灭罪迹、窝藏赃物来帮助实施犯罪等情况

2、未遂教唆犯:

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行为没有引起被教唆者的犯意或者被教唆者产生犯意后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犯罪,对于教唆犯来说,都成立犯罪未遂。只要教唆犯开始以言词或者其他方法进行教唆,就视为教唆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被教唆人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罪,教唆犯的教唆行为尚未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虽造成危害结果,但与其教唆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而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教唆犯实施了教唆行为而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情况下,教唆犯之所以没有得逞,是由于被教唆者违背教唆犯的意志而没有实行所教唆的犯罪,这对教唆犯来说无疑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同时,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其目的不仅在于引起被教唆者的犯意,还在于通过被教唆者的实行行为引起具体的犯罪结果。

综合上面所说的,未遂就是代表着案件的结果没有发生,但只要实施了犯罪都会承担刑事的责任,不管是未遂的从犯,还是属于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只要违反了刑事条款都会承担自己的责任,但此情形一般是可以参照即遂而从轻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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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观点是通说观点。我认为通说观点根据“犯罪构成要件说”,我们可以界定以下几类存在即遂未遂之分的犯罪“未得逞”的含义:一类是以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完在即既遂标志的犯罪,其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结果没有出现;
第二类是以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志的犯罪,其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行为没有过错成;第三类是以法定危险状态的具备作为犯罪既遂的犯罪,其犯罪未遂是客观上尚不具备危险状态,等等。
3、教唆犯“意志以外的原因”。何谓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从犯罪未遂基本原理出发,
首先它是指行为人本人的意志和犯罪意志以外的原因;
其次,它的性质是阻犯罪意志的原因,包括犯罪人本人以外的原因,行为人因自身能力,知识,技巧等缺乏或不佳对完成犯的不利影响,犯罪人主观上认识错误等;再次,它在量上是否以阻止犯罪意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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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教唆犯 教唆犯未遂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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