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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财产吗?
独生子女在正常情况下可以继承父母财产,除非父母在遗嘱中有指定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何时开始?
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民法典》
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权利,“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所说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前者是指公民因病、因意外事故或者被人杀害等原因而死亡;后者是指公民因战争、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推定其死亡。
三、父母的遗产范围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由此可见,在父亲或母亲去世后,独生子女虽然有继承权,但不是唯一的继承人,在独生子女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继承父母财产的,其他继承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剥夺当事人的继承权,父母在世的情况下,也谈不上去继承父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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