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千以下欠钱不还怎么办?
应当明确要求对方还款,有困难的可以协商分期进行延期支付,但拒不还款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欠款多少都可以起诉,
法律上没有限制最低限额多少。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二、欠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欠债被起诉,没能力偿还不会有直接的法律后果,但是如果是有能力拒不偿,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采取的措施有,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欠钱不还的行为应当根据对方的实际经济能力而定,对于5000元以下的欠钱都无力支付的可以协商后期再进行支付处理,这种情况下即使申请强制支付,也是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具体情况可以协商来合法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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