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给子女的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当然是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在有些情况下子女虽成年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父母仍要给付抚养费,例如: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般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上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大学生起诉父母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案件。对于这种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父母确无给付抚养费能力,而子女能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能够维持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父母可以不再承担生活费、教育费。
从原则上来看,只要孩子尚未成年,那么父母对其就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这里的孩子,不仅仅是指婚生子女,如果是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我们说的私生子,父母对其也是有抚养的义务。不过,有些情况下,孩子虽然已经成年了,也就是达到了18周岁,但确实因为一些非主观原因,导致无法在当地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与此同时父母也还有抚养能力的,还是需要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