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明为四川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是福建汀龙律师事务所主任,首批福建省刑事专业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同时担任龙岩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龙岩仲裁委员会第一届仲裁员、长汀县第一届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汀县人民检察院第一二届检察听证员、长汀县普法讲师团讲师。执业以来,陈良明累计承办各类案件一千五百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业务布局以刑事辩护为核心,民商事诉讼与常年法律顾问为两翼,刑事领域累计办理相关案件两百余件,相关办案量占个人总案件量约五成,尤其专精于毒品、经济犯罪、信息网络犯罪三类案件,落地大量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及相关改判案例,在当地司法机关与当事人群体中积累了良好口碑。民商事法律服务方面,陈良明常年受聘担任十余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各类经济纠纷、合同争议、债权债务等民商事案件,依托严谨办案思路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兼顾刑事、民商、政企法务多元业务,是龙岩长汀地区综合实力突出的律师。日常服务过程中,陈良明可实现一分钟响应,累计服务客户人数达几千人,高效对接不同委托人的各类法律服务需求。
在该起相关案件中,当事人经他人引荐成为黑茶品牌代理商,依托平台推广黑茶产品,后续联合其余十五人合伙开设黑茶线下体验馆,依托平台多级返利模式,吸纳人员购茶入会发展下线。案件侦办阶段,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抓获全部涉案人员,后续公诉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十六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公诉机关直接认定当事人为团伙核心组织者,建议判处四年以上有期徒刑,当事人委托龙岩长汀县陈良明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接案后,陈良明律师第一时间全盘梳理全部卷宗材料,完整厘清案件从平台制度设定、线上推广到线下门店运营的全链条脉络,明确划分品牌总部、线下门店、涉案股东三方各自的权责边界,锁定罪名定性、主从地位、获利性质三大核心辩护要点,为后续辩护工作搭建清晰的框架。
庭审前,陈良明律师围绕在案的经销协议、产品购销记录、门店合伙协议等客观材料,逐一区分合法商品计酬模式与传销拉人头模式的核心差异,结合当事人参与经营的全部流水与签字材料,举证当事人从未参与平台规则的制定与修改,不具备调整返利层级、返利比例的权限,不属于传销活动的顶层组织者。同时陈良明律师调取了门店经营过程中所有的股东会记录、分工台账,还原各合伙人股权平等、各司其职的实际运营状态,客观呈现当事人并未单独主导管控门店全部事务的事实,逐步剥离公诉机关此前将全部合伙人员统一认定为核心主犯的指控逻辑,弱化当事人在整个涉案团伙中的主导地位,规避顶格重刑的适用空间。随后陈良明律师整合案件全流程中当事人具备的初犯、坦白、愿意预缴罚金等全部从轻情节,同步联动同案其他辩护律师,共同梳理全案十六名涉案人员的实际参与程度、获利金额、发展下线数量的差异,明确划分不同人员的罪责层级,为全案梯度量刑打下扎实基础。
案件审理阶段历经两次开庭,法院最终认定全案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共同犯罪,驳回针对当事人的无罪辩护意见,全部采纳陈良明律师提出的量刑辩护意见,实现全案分层合理量刑,当事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远低于公诉机关此前提出的四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建议,其余多名骨干人员的刑期均得到下调,七名涉案人员适用缓刑,两名仅入股未参与实际经营的人员定罪免予刑事处罚,涉案资金依规追缴,当事人先期羁押的时长全部折抵刑期。该案办理过程中,陈良明律师精准把控实体商品经销与传销行为的法律边界,降低当事人涉案主观恶性与案件社会危害性的评价,为最终轻判筑牢法律依据,打破公诉机关此前“合伙即主犯”的指控逻辑,有效降低当事人在涉案团伙中的核心地位认定,规避顶格重刑,同时统筹全案不同涉案人员的实际情况,联动多方辩护力量,在维护自身当事人核心权益的同时,兼顾同案中轻微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全案最终罪责刑相适应,最大化把控整体量刑结果。
针对日常经营开店、代理分销商品过程中不慎涉及传销定性,合伙入股后被认定为团伙主犯、涉案金额大面临重刑,线下体验馆分销平台计酬模式存在传销定性争议,仅入股挂名未实际运营推广被牵连追责等相关情况,陈良明律师可依托自身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的丰富实务经验,结合案件具体细节提供罪名定性辩护、主从地位辩护、量刑辩护、涉案财产处置等全流程法律服务。日常民商事活动中遇到各类合同争议、债权债务纠纷,或是企事业单位需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相关主体,均可前往位于长汀县环城西路10号福建汀龙律师事务所对接相关法律服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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