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轻伤案处理规定的管辖部门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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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安机关关于轻伤案处理规定的管辖部门是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派出所管辖,重伤或致人死亡的案件应该是公安机关的刑事部门管辖,如果伤情不明,应该由最先受理的公安部门先办理,等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了以后再移交到主管部门。
公安部关于轻伤案处理规定的管辖部门是怎样的

一、公安部关于轻伤案处理规定的管辖部门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四条 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

第五条 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

第六条 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鉴定后,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办理。

第七条 因管辖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八条 被害人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起诉。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第九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因证据不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二、公安部关于轻伤案处理的处理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条 接到伤害案件报警后,接警部门应当根据案情,组织警力,立即赶赴现场。

第十一条 对正在发生的伤害案件,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应当做好以下处置工作:

(一)制止伤害行为;

(二)组织救治伤员;

(三)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

(四)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

(五)保护现场;

(六)收集、固定证据

第十二条 对已经发生的伤害案件,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应当做好以下处置工作:

(一)组织救治伤员;

(二)了解案件发生经过和伤情;

(三)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

(四)追查嫌疑人;

(五)保护现场;

(六)收集、固定证据。

对于轻伤案件当中的受害人来讲,自己直接打电话报警就行了,公安机关会在接到报警以后赶赴现场进行简单的调查的,具体的处理流程要等到伤情鉴定结果下来以后再看,因为轻伤以下的是按照治安案件处理的,轻伤以上的是按照刑事案件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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