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事故罚款去哪儿交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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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罚款一般是去交警队交款,责任确认书上有明确标明。当事人对责任确定书不服气的,可以到上一级的交警部门进行起诉处理,在上一级交警部门作出同样的判决之后,当事人不可以再次进行起诉,需要在规定时间自行责任确定书。

一般交通事故罚款去哪儿交

一、一般交通事故罚款去哪儿交

交通事故处理后去事故认定书标明的地方交罚款,通常是交警队,时间如果过了15每天加收3%,滞纳金最多不可以超过本金。

二、交通违章罚款在哪里交

一般来说,违章分为现场和非现场两种。如果是违停被贴罚单,这种就是现场违章,当车主收到罚单后,就可以直接到罚单上指定的银行去缴纳罚款。如果是闯红灯被电子眼抓拍,这类非现场违章行为的话,一般会接到通知单,然后交管部门确认罚单,最后去指定银行交罚款就可以了。另外,拿到罚单后,就要尽快到银行缴纳,一般是在15天之内,不然会有额外的处罚方式。

三、交通违章查询办法

1、登陆本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栏目,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驾驶证编号。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即可。(免费查询)

2、搜索车辆违章查询——选择省份——地区——根据提示输入发动机后六位数即可查询

3、带上本人身份证或本人驾驶证件到本地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免费查询)

4、带上本人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到当地的交通大队窗口进行查询以及处理。(免费查询)

5、通过拨打声讯电话方式进行交通违章查询。此查询会产生相应的查询费用。

6、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方式进行查询违章。此查询会产生相应的查询费用。

四、交罚款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违章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

只有带全了这两件证件才能在电脑上查询信息。注意要本人带上自己的驾驶人才可以查询违章信息、打印违章罚单,不允许他人代办。

五、缴纳罚款的误区

很多人认为有违章没及时处理,就会有滞纳金产生,这其实是个误区。如果有了“电子眼”记录的违章,驾驶人要先到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15天之内没有去缴纳罚款的,第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但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没有去开罚单的“电子眼”记录,不会产生滞纳金。但如果是交警现场开的罚单:比如违章停车、不避让行人、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就要在15天之内去缴纳罚款了,否则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

公安机关在作出责任确定书之后,肇事人需要在十五天之内缴纳罚款,如果对责任确定书有意见的可以进行上诉。没有上诉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之内缴纳罚款,那么会根据罚款的金额进行加收滞纳金,所以要及时执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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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单上会写明是哪个交通队干的(城管开的除外,会直接让你去某银行,让你到哪个交通队去,其实如果过了好几天之后,你的违章信息就已经连网了,那时候你可以去就近的交通队处理,其实罚款都要带着驾驶证在交通队记录之后拿着他开的那个单子再去银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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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女儿一般判给谁问题解答如下,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0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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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0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理。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04子女在十周岁以上的处理。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的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05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处理。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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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儿一般判给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后女儿一般判给谁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0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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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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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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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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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带齐上述证件到所属办事处办理《入户证明》,一般小孩是随母亲户口的,要随父入户还必须提供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派出所出具新生婴儿无在女方入户的证明。不过这次去居委会听说如果两夫妻户口不在一起,随母亲入户也要出具没有在父方入户的证明。有这种情况的可以先打电话到办事处和派出所问下比较保险。
三、到辖区派出所上户口,所需资料如下:
1、居委会盖过章的出生申报书(原件)。
2、办事处出具的入户用的计划生育证明书(原件)。
3、宝宝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注意,复印时要把副页打开一起印。
4、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最好每张常住人口登记卡都和写有户别、户主名的那页印在同张纸上。
5、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7、女方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有字有章的页面都要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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