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导致的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家庭纠纷导致的故意伤害案,在受害人原谅了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是可以调解撤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有意伤害罪】有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使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使人丧命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导致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
二、故意伤害罪办案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由公安部门侦查。公安部门侦查结束后向检察院申请批捕。
(二)检察院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复核。复核后认为不符合批捕条件的,向公安部门发出《不予批捕通知书》,公安部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后放人;复核后认为符合批捕条件的,向公安部门发放《逮捕证》,公安部门随即正式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公安部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先将其羁押在看守所内,检察院择日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提起公诉。
(四)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经过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做最后陈述、合议庭讨论定罪量刑意见后由审判长宣判。
(五)如果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起申诉的,一审判决书生效,被告被移交到监狱服刑;如果被告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二审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无罪的,当庭释放;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审理的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就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六)被告被移送到服刑监狱服刑。
(七)如果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要求民事赔偿的,可以提起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法庭将一并审理。
就算是家庭成员之间,遇到什么矛盾也不可以用故意伤害这种方式来处理,而且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对方也没有谅解自己的义务,在受害人不原谅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并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就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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