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将钱交由他人暂存本是出于信任,然而苗XX却遭遇了对方拒绝归还的困境。自己辛苦积攒的八万元养老钱难以要回,这让不识字又无配偶子女的苗XX陷入了焦虑。2025年,在苗XX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时,付文杰律师介入了此案。
付文杰自2021年起在河南周口市执业,担任河南溵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在民事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正属于他擅长的领域。付文杰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决定从案件事实和证据入手,为苗XX争取合法权益。
接手案件后,付文杰首先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2018年8月苗XX因不识字且忘带身份证,将八万元现金暂存于被告周X某账户。直至2023年6月21日,周X某与苗XX外甥离婚后,拒绝返还该款项。付文杰认为,要证明这是保管行为而非被告所说的赠与关系,关键在于寻找证据。他收集了银行账户的相关信息,包括开户、注销以及款项转移的记录,发现周X某于2025年8月29日注销原账户,将款项及利息转移至新开账户,且本金及利息仍在其名下。同时,了解到银行实体卡一直在苗XX亲属处保存,这一事实有力地支持了保管行为的主张。
在庭审中,被告辩称该款项系赠与给其子的,且有明确的法律原因,并主张原告起诉已超诉讼时效。付文杰则依据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反驳。他指出,从2018年存入款项到2025年注销原账户,长达七年时间内被告未处分该款项,且银行实体卡由原告亲属保存,双方之间前期应认定为保管行为。而被告所说的赠与关系,并未提供相关证据印证。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款项的前期法律关系为保管行为,被告在离婚后无合理理由继续占有款项,属于恶意得利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周X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苗XX八万元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在此案中,付文杰通过收集银行账户信息、查明款项流转情况以及实体卡保存情况等一系列操作,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事实,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虽然案件已取得胜诉判决,但后续还需要关注被告是否按时履行判决。付文杰也会持续跟进,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切实得到实现。此次案件中,付文杰所使用的策略是深入挖掘案件细节,收集关键证据,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进行有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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