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施工企业遭遇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屡见不鲜。当遇到政府住建职能部门以各种理由拒付尾款时,普通施工企业自主维权往往困难重重。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维权经验,企业在面对复杂的合同条款和法律问题时,容易陷入证据不足、维权思路混乱的困境。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起这样的真实案例。"
"本案由深耕民商事纠纷领域多年的张丽丽律师全程承办,其长期专注建设工程、合同、公司等法律事务领域,在工程款追讨、合同违约索赔等方面积累了大量一线实务办案经验,能够从繁杂琐碎的案件事实中精准锁定争议核心,为案件高效推进奠定基础。"
"当事人自行维权失败原因"
"XX集团中标了老旧小区改造五标段工程,完工后于2020年10月多方签署了竣工验收合格文件,工程总造价经审计为402万余元。然而,发包方该区住建交通局仅支付了351万,剩余51万余元长期拖欠。企业自行与住建部门协商,但住建部门提出多项抗辩理由,包括未完成整改验收、竣工资料未移交、2年质保未届满、财政延期可不用付息等。企业因缺乏专业法律知识,无法梳理清晰案件事实,对证据的收集和运用也存在不足,导致自行维权陷入僵局。"
"律师介入、梳理案情与固定证据"
"张丽丽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了案件事实。她仔细审查了合同条款,排查证据漏洞,发现企业手中有原始竣工报告、审计定案单等重要证据。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分析,张律师厘清了双方法律关系,明确了住建部门的拒付理由是否合理合法。同时,她指导企业补全了一些缺失的证据材料,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
"定制专属办案方案与办案过程"
"在本案办理全程中,张丽丽律师始终秉持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执业原则,摒弃模板化办案模式,结合当事人实际诉求、案件利弊情况定制专属解决方案,兼顾维权效果与当事人时间、经济成本。"
"张律师制定了调解+诉讼双重备选方案。考虑到直接诉讼可能会耗费较长时间和精力,她首先尝试与住建部门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张律师向住建部门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但住建部门坚持其拒付理由,调解未能达成一致。"
"于是,张律师决定进入诉讼程序。在庭审中,她分层搭建证据与法律抗辩逻辑,逐一反驳住建部门的主张。首先,她提交施工、监理、建设四方2020年10月共同签字验收单,证明项目当时已整体验收合格,发改局事后复查整改仅属内部流程,不改变原始竣工效力,2年缺陷责任期早已届满,质保金应当一并返还。其次,原始验收文件明确载明档案资料已现场核查齐全,被告无任何证据证明企业缺交资料,未移交竣工资料”的抗辩无事实依据。再次,合同约定财政延期仅针对月度进度款,工程整体竣工、审计定案后支付全款不适用该免责条款,被告不能以此无限期拖欠尾款。最后,审计定案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依据合同约定30日内付清全款,逾期起算利息,法院采纳了该计息标准。"
"案件最终处理结果"
"经过张律师的努力,法院全盘采纳了我方代理观点。判令该区住建交通局支付工程款513,685元;以513,685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25日起按年利率3.55计付利息至款项付清,全部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XX集团成功追回了被拖欠的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案件总结与普法提醒"
"通过这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出,在建设工程领域,施工企业遇到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时,切莫自行盲目维权。要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保存,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同时,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专业律师能够从法律专业角度出发,为企业定制专属的维权方案,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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