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投资与借贷关系的转变并不少见,但由此引发的纠纷处理起来却颇为复杂。此次要阐述的案件,便是一起关于投资款转化为借款的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李某甲最初打算对被告宋某甲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入股投资,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期间,其分多笔向被告本人及指定的第三方账户累计转账171万余元,这些款项起初约定为入股投资款。然而,李某甲评估后发现目标企业经营风险大,便与宋某甲协商,将已支付的投资款转为宋某甲的个人借款。2022年10月12日,宋某甲出具书面《借条》,确认借款本金为1700000元,约定了借款期限、利息标准及违约条款。
因借条本金还款期限未到,只有部分利息到期,李某甲先就到期利息起诉并获法院支持。本金到期后,宋某甲未履行还款义务,还拉黑李某甲通讯方式。无奈之下,李某甲再次委托徐亮律师,向法院提起本次诉讼,主张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后续利息及维权律师费。
徐亮律师来自四川辞鉴(宜宾)律师事务所,该律所是一家在当地颇具影响力的律所。徐亮律师深耕宜宾本地婚姻家事、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近千件,在处理此类投资转借款纠纷上经验丰富。
接手案件后,徐亮律师意识到案件存在诸多难点。其一,证明基础法律关系从投资入股变更为民间借贷,需完整证据链。原始资金是投资入股款项,若无完整结算文件,法院很可能按投资关系审理。此次案件完全依靠《借条》和转账记录证明,借条若有瑕疵,原告诉请可能被驳回。其二,债权分阶段到期,前后两次起诉要做好案件事实与诉讼请求的衔接,防止重复起诉或遗漏权利。其三,借条虽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但需提交付费凭证才能获法院支持。其四,被告缺席庭审,全部案情需原告方通过书证证明,对证据完整性和原件要求极高。
针对这些难点,徐亮律师系统梳理证据。他准备了原被告身份信息、全套银行转账电子回单、借条原件、前案裁判文书以及维权费用证据。庭审中,被告缺席,徐亮律师向法庭详细陈述了投资转借款的过程、债权分阶段到期情况、律师费承担依据以及款项交付和被告违约事实,请求法庭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核认为,原告提交的银行转账凭证证明资金已足额交付,双方协商出具借条将投资款转为借款,该行为合法有效。借条明确记载借款信息,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构成违约。同时,借条约定了律师费承担,原告也提交了相关凭证,律师费应由被告承担。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和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负担。
这起案件中,徐亮律师凭借在民商事案件方面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对复杂财务数据的处理能力,成功为原告实现维权目标。对于此类投资转借款纠纷,当事人应及时签订合法有效的结算文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在债权分阶段到期时,要做好前后起诉的衔接,收集并保存好各项证据,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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