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兰兰是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兼具法院实习经历与一线诉讼实战经验。自2024年执业以来,她始终秉持“没有微不足道的委托,只有未曾倾尽全力的律师,每个案件都值得被认真对待”的执业信念,累计承办各类案件百余件,在刑事辩护、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形成了扎实的专业积淀,尤其深耕诈骗罪、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刑事相关领域,凭借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精准聚焦案情核心的专业能力,获得当事人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认可。她始终认为,律师的核心价值,就是以扎实的法律技艺,在每一个案件中锚定事实边界,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传递司法的公平温度。
执业以来,龚兰兰律师始终坚持在每一起案件中沉下心梳理事实链条,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不忽视任何一份微小证据,逐步形成了自身鲜明的办案特色:在刑事辩护领域,她深耕量刑规则精准适用,善于在重大团伙类犯罪中辨析当事人的层级地位,最大化挖掘法定从宽情节,帮助当事人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裁判结果;在民商事纠纷处理中,她熟稔运用证据规则与程序规范,既能在产权类复杂纠纷中抽丝剥茧梳理权利链条,也能在多主体责任厘清的案件中精准划定责任边界,为当事人搭建风险隔离的“防火墙”;面对基层邻里类民生纠纷,她始终坚持以证据还原客观事实,兼顾法律规则与公序良俗,推动矛盾得到公允化解。她经手的多起疑难案件,均凭借扎实的证据组织与清晰的代理逻辑,最终获得法院的采信与支持。
在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当事人因对被执行人享有真实到期债权,双方达成以房抵债协议受让案涉门市,在法院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占有门市并对外出租收益,但因被执行人、开发商的原因一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后续该门市因被执行人的其他债务纠纷被法院查封,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随即面临财产权益受损的困境。
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以房抵债的法律关系中存在债权转让、开发商介入签约的复杂情形,被告一方抗辩以房抵债仅属于普通债权,不能对抗强制执行,加之案涉合同曾主动约定不网签备案,极易被法院认定为案外人自身存在过错,且两名相关第三人经传唤未到庭,全部待证事实都需要依靠书证予以佐证。
龚兰兰律师确立了“四阶核验”的办案策略:逐一核验真实到期债权、查封前合法以房抵债安排、抵债价值与标的匹配、查封前合法占有、非因案外人原因未过户五大法定要件,系统梳理出借条、转账流水、以房抵债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门市出租合同、水电费缴纳记录等全套证据链,庭审中围绕执行异议司法解释的法定排除要件逐一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全部采纳其代理观点,判决不得执行案涉门市并解除查封,帮助当事人保住了通过合法交易取得的财产权益。案件办结后,龚兰兰律师还专门针对此类不动产交易场景输出风险提示,提醒市场主体在以房抵债后及时完成占有,避免随意作出放弃网签备案的约定,防范后续财产被查封的法律风险。
某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中,双方系有多年积怨的邻里,因宅基地旁栽种瓜苗发生口角,后续升级为拉扯推搡。本诉原告系高龄老人,起诉要求龚兰兰律师代理的被告方赔偿医疗费、家属误工费、交通费并公开赔礼道歉;被告同时提起反诉,主张对方上门挑衅毁坏财物、致自己受刺激发病,同样提出了赔偿与赔礼道歉的诉求,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
本案办理过程中面临多重难点:邻里纠纷起因细碎、过错交织,高龄原告的身份容易形成不利于被告的主观预判,双方主张的多项损失均存在证据支撑不足的问题。龚兰兰律师没有简单就诉求论诉求,而是将核心办案逻辑锚定在“以客观证据重构事件完整过程”:全盘梳理监控视频、接报警材料、病历资料、行政复议文书等全部在案材料,精准锁定冲突系原告一方上门激化矛盾引发的关键事实,同时逐一核对双方各项损失的证据效力,指出原告诉请的长期护理费无医学医嘱佐证、多份交通费证据缺乏关联性,财产损害主张无法证实与对方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的核心抗辩要点。
最终法院采纳其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双方对冲突发生均存在过错,各项损失的证据均不充分,作出本诉、反诉全部诉讼请求均予以驳回的判决。既避免了当事人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也避免了邻里矛盾因判决进一步激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代理结束后龚兰兰律师结合该案经验提示群众,邻里冲突一旦升级为肢体对抗,无论哪一方都可能面临侵权责任风险,主张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时务必留存好对应因果关系的完整证据,理性处理基层矛盾。
从校园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到一线法庭的实战打磨,龚兰兰律师始终走在夯实专业能力、贴近群众司法需求的路上。她深知,当事人委托的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实实在在的财产权益、人身自由乃至家庭的切身利益,没有大小、轻重之分。未来她也将继续扎根基层法律服务一线,以严谨的专业态度、务实的办案风格,把每一份委托人的信任转化为扎实的办案动作,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传递法治的力量,践行一名基层青年律师的职业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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