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转包与欠款纠纷
老周带领一支施工队,为当地某在建楼盘的外墙进行了真石漆喷涂作业。工程完工后,老周只拿到了部分生活费,仍有十几万尾款无人支付。老周是与一个叫“王经理”的人对接的,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他只知道王经理是项目上的负责人,但具体代表哪家公司,他并不清楚。当老周再次联系王经理讨薪时,对方却表示该工程已转包给另一家公司,让老周去找那家公司要钱,而该转包公司则称不认识老周。
律师介入筛查关键证据
郑利芬律师接受老周的委托后,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就是确定被告主体。老周手中唯一的书面凭证,是一张由某建筑劳务公司账户转出的银行汇款单,写的是“工程款”。郑利芬律师敏锐地抓住了这条线索。她指导老周搜寻了所有与“王经理”的微信聊天记录,并将其中的工作安排、现场照片、工程量确认等信息进行截屏保存。通过这些信息,郑利芬律师将王经理的身份锁定为其所代表的劳务公司,而该公司正是付款银行账户的所有者。她决定将这家劳务公司作为被告,并主张王经理的行为构成职务代理。
庭审辩论聚焦证据链构建
庭审中,劳务公司代理律师果然以“无书面合同”为由,否认与老周存在任何直接业务关系,并辩称汇款是受他人委托代付。郑利芬律师则向法庭提交了打印成册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清晰地记录了王经理以该公司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向老周下达施工指令、确认施工面积和单价,并承诺付款的全过程。郑利芬律师指出,银行汇款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现场施工事实三者相互印证,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双方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并实际履行。
判决结果与欠薪追回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老周提交的证据具有高度盖然性,能够证明其与被告劳务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被告劳务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劳务公司支付老周剩余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郑利芬律师协助老周申请了强制执行,被拖欠的工程款最终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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