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借贷等债务关系里,为保障债权实现常常会有保证人的存在。一般保证人就是其中一种,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那要是存在两个一般保证人,债权人能不能只起诉其中一个呢?这是很多人在遇到债务纠纷时会困惑的问题。毕竟在实际生活中,债务情况复杂多样,涉及多个保证人的情况也不少。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一般保证的权益与规则
一般保证有其独特的权益,即先诉抗辩权。这意味着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一般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过,当出现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等情形,保证人就不能再主张这项权利。
像张三向李四借了钱,王五和赵六作为一般保证人。如果张三有财产且能履行债务,李四必须先找张三还钱,若直接要求王五或赵六承担责任,王五和赵六可行使先诉抗辩权。但要是张三下落不明且名下无财产,李四向王五主张还款,此时王五就不能再以先诉抗辩权拒绝了。
二、两个一般保证人的起诉选择
在存在两个一般保证人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仅起诉其中一个的。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起诉时享有选择权。因为两个一般保证人对于债权人来说是分别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和证据收集等,决定起诉谁。
比如,甲借给乙一笔钱,丙和丁是一般保证人。甲发现丙有较好的经济实力,且能容易找到丙的相关信息,而丁行踪不定,甲就可以只选择起诉丙,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三、起诉单个保证人的操作要点
如果决定起诉单个一般保证人,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还要有能证明债务关系存在以及保证人身份的证据,如借条、保证合同等。
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举证责任,债权人需要证明债务到期未履行以及符合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情形。
还是以甲起诉丙为例,甲要准备好借条,上面有乙的借款信息和丙作为保证人的签字,写好起诉状,然后到丙住所地的法院去立案,等待法院审理。
四、后续责任承担问题
若债权人仅起诉一个一般保证人并胜诉,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无法完全偿还,对于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部分,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向其他保证人追偿。
比如丙承担了甲的债务后,向乙追偿,但乙只能偿还一部分,丙就可以就剩余部分中自己多承担的份额,要求丁承担。
在处理完仅起诉一个一般保证人的案件后,后续可能会面临保证人追偿困难等问题。比如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其他保证人也拒绝分担责任等情况,这会让已经承担责任的保证人陷入新的困境。要是遇到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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