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咱都知道,违法犯罪了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可这有期徒刑的天数到底是咋算出来的呢?其实很多人心里都没谱。就比如说老王犯了事被判刑,他一直琢磨自己到底得在里面待多久,可是算来算去就是弄不明白。这有期徒刑的计算方法要是不搞清楚,不但罪犯心里没底,家属也跟着干着急。所以啊,弄清楚有期徒刑的计算方法非常有必要,下面咱们就来好好说道说道。
一、有期徒刑的起始计算
有期徒刑的期限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啥叫判决执行之日呢?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分子实际开始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的日子。打个比方,法院在5月1号对小李作出了有期徒刑的判决,但是小李直到5月10号才被送到监狱开始服刑,那这有期徒刑的起始日期就是5月10号。不过得注意,要是在判决前犯罪分子就已经被先行羁押了,羁押一日是可以折抵刑期一日的。还是拿小李举例,他在判决前已经被关了20天,那这20天就能在他的刑期里减掉。
二、不同情形下的期限计算
在我国法律里,有期徒刑有不同的情形。一般情况下,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不过要是数罪并罚的话,在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情况下,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比如说老张犯了两个罪,一个罪判了八年,另一个罪判了十年,总和刑期是十八年,不满三十五年,那他数罪并罚后的刑期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但如果他一个罪判了十五年,另一个罪判了二十年,总和刑期是三十五年,那他数罪并罚后的刑期最高就可达到二十五年了。
三、缓刑考验期与有期徒刑的关系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的,这个判决确定之日和前面说的判决执行之日可不一样,它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而且缓刑的考验期限也有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例如小赵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同时宣告缓刑三年,那这三年的考验期就从判决确定之日开始算了。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小赵遵守规定,没有再犯新罪或者违反规定的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四、减刑后的期限计算
如果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获得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比如小钱原本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在服刑过程中有立功表现获得减刑,那他实际服刑的时间不能少于五年。
有期徒刑算清楚以后,后面还有不少事儿得操心呢。像减刑、假释等情况该怎么处理,释放后的安置和融入社会等问题,都是实实在在摆在面前的。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让罪犯和家属陷入困境。这时候去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就很有必要了。律图上面的律师都有合法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而且他们不会打包票,也不会夸大效果,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有律图的专业律师帮忙,能让大家在处理这些后续问题时少走弯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