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证据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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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起诉离婚证据包括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包括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等。
起诉离婚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各项相关证据;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公安机关、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登报资料等证据。

(二)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有关居住情况等证据;

3、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三)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证人等相关证据;

2、 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证明有股票,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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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拿证据有哪些?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5、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等基本资料(六)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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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证据证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人证言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证据类型。证人证言是证人就自己多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
如果证人证言是自己第一手获得的就是原始证据,如果是经过转述、从他人处获得就是传来证据。所以证人证言有可能是原始证据,也有可能是传来证据,关键看是够经过“复刻”。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如果是亲身在现场直接获得的证据,那么该证人证言就是原始证据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如果非亲身现场直接获得,而是从他人口中转述来的,那么该证人证言就是传来证据。
证人证言的优点在于证人的感受比较直管明确,缺点在于时间久了容易遗忘模糊,并且具有不稳定的特点,易受客观环境、感知水平的影响,需要法官综合审查判断其效力。
由于社会伦理价值观念的影响,证人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可能会有夸大或缩小的情形,甚至完全有意进行虚假陈述,总体而言,凡是品格、操行一贯优良的证人,其证言则具有更强的真实、可靠性,反之,其证言的真实、可靠性较弱,即证据力不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一) 物证
(二) 书证
(三) 证人证言
(四) 被害人陈述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 鉴定意见
(七)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借据与欠据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合同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到期返还利息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实质的关系是金钱的借贷关系。
在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出具“借据”,可能是因为借款,此时的借款合同与借据的性质类似。
但是有些借据是基于其他基础法律关系而出具的,例如因为买卖合同关系拖欠货款而出具了借条,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中,由于垫资而产生的借据等。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名称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不一致,由此,虽然当事人出具了借据等符合民间借贷纠纷的表征,但是如双方因基础法律关系发生争议的,仍然应当以基础法律关系作为审理双方争议的依据。
综上,显示金钱借贷关系的借款合同纠纷,可以以民间借贷案由立案
而借据不一定属于民间借贷,关键看双方是否对基础法律关系中的其他权利义务内容存在争议,没有争议的,可以民间借贷纠纷审理对基础法律关系有争议或者行使抗辩权的,仍然应当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哪些证据算非法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哪些证据算非法证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非法证据?
所谓非法证据,就是指不具有合法性的证据。而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排除那些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的规则。
现代任何国家的刑事诉讼法都禁止以违反法律的方式获取证据,然而对非法获得的证据能否获得证据能力,成为定案根据,在刑事诉讼法学界却颇有争议。概括而言,主要有四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为全盘否定说。认为非法证据不具有证据资格,因而主张一概不得作为证据使用。根据主要是“毒树之果”的理论,认为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其使用是有害的,因为它会鼓励司法人员的违法行为,纵容对公民隐私、住宅和人身等权利侵犯,破坏法制。英国大法官基尔穆尔有句名言:“必须遵守审判活动的程序,即使——在一些例外的场合下——有损于事实真相,也在所不惜!”
第二种观点为真是肯定说。认为非法证据只要是查证属实的就具有证据资格,主张把非法手段(毒树)和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毒树之果)区分开来。欧洲司法调查官——埃莫里克斯就是这个观点的坚定支持者,他曾说过:“只要真相能够得到,它是如何获得的并不重要。”
第三种观点为折中说。即:一方面认为非法证据不具有证据资格,另一方面又认为不能把非法证据完全排除。可以把非法证据看作证据线索,再通过合法的手段将其转化为合法的证据。
第四种观点为利益权衡说。认为非法证据在一般情况下不得作为证据,但是对于危害国家和社会重大安全的案件,基于国家安全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权衡,也可以将采取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二、哪些证据属于非法数据?
1.以刑讯、威胁、欺骗、利诱等方式获取的言辞证据和以非法搜查、扣押等方式获得的实物证据属于非法证据。
2.对于一性质严重的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要在审判程序中予以排除买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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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起诉证据有哪些?
不当得利起诉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言、书证物证、音频视频材料、鉴定意见等,对于不当得利的具体证据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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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必须是曾经存在夫妻关系、离婚后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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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买卖无效的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票据作为买卖合同的支付手段,具有融资、汇兑、信用等功能,是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那么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是什么呢。  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  
1、倒卖票据行为  倒卖是市场经济常见的交易行为,票据持有人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以赚取差额利润,但票据本事为了保障买卖合同支付价款的实现,而不是一种单纯的盈利工具,关系着市场经济秩序,我国禁止倒卖票据。因此即使是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只要实施了倒卖票据的行为都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签发空头支票、冒用他人票据,数额较大破坏市场秩序的构成票据诈骗罪。  
2、私下票据买卖行为  生活中,常常有人以虚假的借款协议或者买卖关系来掩盖非法的票据买卖,有很多企业都将票据买卖视为一种投资方法,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流通票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于双方并没有缔结借款协议的意愿,因此这种双方虚假意思而达成的合同无效,票据买卖和借款协议都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没有合法根据取得的利益,应当将财产返还给受损失人。市场上还存在着一些贴现中介公司,但没有办理贴现业务资质的公司是不能私下的进行票据买卖。因此,如果实现融资应该通过合当的途径或者票据背书转让的方式,私下的票据买卖具有极大的法律和商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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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1、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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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作为证据的依据
[律师回复] 一.电子邮件能作为证据吗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来源于《合同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但首次被人民采用是上海一起案例。2002年上海一中院审理一起8848网上买卖案中,在国内第一次将经过公证取得的电子邮件作为定案依据。由于电子邮件的用户名、账户名、密码均是唯一的,任何人只要掌握了某一注册用户的用户名、密码,就可在任何地方,使用任意一台联网的计算机在该用户名所对应的电子信箱上收发、删除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的真实性,往往成为双方的争议焦点。二.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有何依据对于收到的电子邮件,一般人无法直接修改其内容,因为收件箱中的电子邮件是只读文件,拒绝删改。如果纯电子邮件信件的信头上均带有收发件人、收发件人的网址、收发件时间等详细资料,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结合其他补强证据认定。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想将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提交,最好采用公证的方式,将电子邮件打开及打印内容的过程全程公证,将公证书提交。或将载有电子邮件的软盘交到,由主持双方在场打开邮件并打印内容。目前,上海一中院、二中院和浦东对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均有实践,公安部门对于邮件的源文件是否经过修改也可以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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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可以作为地契证据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者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证据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制件,如果是单独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指司法机关发现和取得证据的活动。它是司法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第一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有责任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在中国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并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人民也应当根据职权,主动收集证据,以查明案情,解决争议。
司法机关在诉讼中有权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对于涉及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在刑事诉讼中,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毁灭证据的,必须受法律追究。收集证据应当依靠群众,遵守合法和客观全面的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收集证据的方法,在刑事诉讼中主要是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活体检验,询问证人,讯问被告人,检查,扣押和鉴定等在民事诉讼中主要是询问当事人和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勘验和鉴定等。
在西方,英美法系国家无论是在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中,都认为收集证据、提出证据是当事人的责任。在刑事诉讼中,警察官员和检察官是作为控诉一方的当事人而负有收集证据责任的(见米兰达规则)。大陆法系国家在民事诉讼中强调当事人应当收集、提供证据但也可依职权收集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则强调警察官员、检察官、法官依职权主动搜集证据,而不以当事人的申请和提供证据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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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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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证据,分居两地怎么找证据,需要什么证据
[律师回复] 当对方提出要分居,到时候自己可以进行协商处理,这个在法律上面是没有办法给予自己帮助的,只有靠自己了,如果说分居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话,那么可以作为离婚的一个有力证据。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
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有三条:
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一种是由人民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还有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婚姻法》明确列举的,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种情形必须由人民来认定并通过判决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关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是错误的,是对法律的误解。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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