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必须要以盈利为目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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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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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罪、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可以责令没收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处以罚款;
侵犯著作权必须要以盈利为目的吗?

虽然版权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保护,但仍有一些人利用这个机会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那么,判定是否侵犯版权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吗?根据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下面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民事责任,消除影响,支付道歉,赔偿损失,等根据这句话的语境是:(1)出版他们的作品没有著作权人的许可;(二)未经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的;(三)因个人名利原因,未参与其他作品署名创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罪、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可以责令没收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处以罚款;

构成犯罪的犯罪的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传播、演出、放映、播放、编辑、传播,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有了上述行为,就构成了侵权,并不一定是为了利益。但是,利润的目的和利润的多少可以成为决定薪酬标准的一个重要因素。

法律依据:

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支付道歉,赔偿损失,等根据这句话的语境是:(1)著作权人未经许可出版工作,(2)没有作者的许可,与他人合作出版的作品作为工作由他一个人;(三)未为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罪、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收缴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播放、编辑、传播本法,但其作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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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等。
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做出了上述的行为,即构成侵权,不一定需要以盈利为目的。但盈利目的,以及获利多少,可以成为确定赔偿标准的重要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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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认定拒不归还的行为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可见除了要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必须具备“拒不退还”的行为才构成侵占罪。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拒不退还应以一审判决做出前,占有人仍不退还为标准。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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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在判决宣告前,被告人与自诉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将占有的财物返还给自诉人,自诉人可以撤销,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失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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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以盈利为条件吗?
著作权侵权一般是以盈利为条件的。我国公民的著作权也就是版权是受到相关的法律所保护的,如果当事人的著作权受到侵害的,侵权行为人一般是为了获得非法的盈利,因此非法获利也是构成著作权侵权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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