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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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是怎样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华侨离婚案件的管辖是怎样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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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地区管辖,刑事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地区管辖地区管辖,是指同级人民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第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审判。”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审判。”
二、刑事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
2.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同级人民,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管辖;上一级人民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同级的其他人民管辖。上级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管辖。
3.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及又犯新罪的管辖: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人民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逃脱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人民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管辖。
4.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管辖;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管辖;在国际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中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执行。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管辖。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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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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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交通工具始发地、途经地、到达地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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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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