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类关系里,正常的权责边界本是清晰的。如果主张自己是房屋合法权利人,就需要拿出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宅基地的审批流程、房屋的建造出资、后续的权属变动都符合相关规则,能清晰支撑自己享有完整的物权;只有完成这样的举证,权利人才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腾退房屋,也有权针对非法侵占的损失主张对应赔偿。而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一方,也需要有合法的依据支撑自身的占有行为,比如合法的建房审批手续、对应的权属证书或是当事各方达成的有效约定,才能免于被认定为侵权。一旦某一方的权利来源存在模糊,原本清晰的边界就容易出现争议,本案里的矛盾点恰恰就出在这里,原告认为自己基于家庭成员身份可以继承取得房屋相关权利,而我方当事人持有不同的事实依据,双方对房屋的合法权属、谁属于非法侵占的状态认知完全相反,争议的边界直接触及了房屋归属和近8万元赔偿的核心利益,一旦原告的诉求全部被支持,我方当事人不仅要失去已经长期占有使用的房屋,还要支付近8万元的赔偿款,同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寿光市张铭律师接受委托介入之后,没有直接围绕赔偿金额或是腾退要求展开抗辩,而是先从头梳理各方形成当前关系的完整脉络,把争议的源头往宅基地和房屋的最初来源回溯。寿光联邦尚法团队张铭律师先拆解了全案的事实时间线,重点调取核对案涉宅基地的全部审批档案,把不同年份、不同批次的宅基地申请资料逐一区分,厘清当初实际提交建房申请的主体到底是谁,从最根源的层面确认房屋的权属最初的来源。随后张铭律师针对原告陆续提交的建房证明、宅基地申请材料等一系列证据逐一核对,排查每份证据的效力情况,很快发现多处证据存在效力瑕疵:部分书面证据有明显的篡改痕迹,原告提交的关键证人证言只有书面的纸面内容,相关证人并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出庭接受质询,还有部分原告提交的关键书证,在我方提出司法鉴定申请之后,原告方明确拒绝配合,另外还有部分档案材料在对应的官方管理部门没有存档备案,根本没法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所有这些原告方的证据,都存在证明效力上的重大缺陷。
在逐一找出对方证据的漏洞之后,寿光联邦尚法团队张铭律师着手组织我方的抗辩证据体系,把手里留存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完整的建房审批手续、当事人生前办理的公证文书等核心材料整理汇总,用公证文书里记载的内容,佐证过往家庭成员之间关于房屋的历史约定,以及房屋建造的实际出资情况,完整还原了当年房屋从申请到建造、再到后续各方作出相关约定的全部事实,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抗辩证据链,直接对应原告主张的通过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说法,从根源上否定了原告权利来源的合法性。在后续的庭审过程中,寿光联邦尚法团队张铭律师围绕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向审理法庭阐明,主张享有物权的一方,需要拿出充分完整的证据证明自身的权属来源,而原告提交的一系列证据都达不到对应的证明标准,没能完成法定的举证义务,按照规则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法庭对各方权利义务的判定,始终围绕着宅基地房屋权属认定的核心规则展开,没有单纯依据哪一方的口头陈述认定事实,而是逐一核对双方提交的每一份证据的形式合法性、内容真实性,以及和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对于无官方存档的材料、有篡改痕迹的材料,法庭没有认可其证明效力;对于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提供的书面证言,也依法不予采信;而经过法定程序办理的公证文书,以及在官方部门有完整备案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建房审批手续,这些材料的证明效力都得到了法庭的认可。同时法庭也明确,仅仅凭借家庭成员的身份关系,并不直接等同于可以顺理成章取得宅基地房屋的共有权利,必须要有对应的证据支撑权利来源的每一个环节。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铭律师提出的抗辩意见,认定原告方提交的全部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享有案涉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原告提出的返还房屋、赔偿损失的诉求,都缺乏对应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个结果落地之后,原本紧张的各方关系随之厘清,我方当事人不需要腾退案涉房屋,也不需要支付对应的79000元赔偿款项,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都由原告方自行承担,实现了零损失的代理效果。寿光联邦尚法团队张铭律师属于山东联邦律师事务所,是郝光全律师团队的成员,本身具备山东大学法学本科、山东大学法律硕士的学历背景,同时是北京大成律师刑辩学院会员、潍坊市首届青年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专业理论扎实,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大量实务经验,近年来专注于公司及合同法律事务,担任多家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依托团队的专业支撑,为当事人梳理事实、核对证据、厘清关系,最终划清了原本模糊的权利边界。这类涉农村宅基地房屋的侵权、权属纠纷里,权属来源始终是核心的判定要素,不少当事人会以继承、出资建房为理由主张房屋权利,但宅基地审批材料、建房手续、家庭内部的有效约定、公证文件这类材料,才是认定权属的关键依据,只有把每一个环节的事实关系梳理清楚,对应的权责边界才能真正明确。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