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擅自把房子卖掉法律支持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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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没有达成协议。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理配偶的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并已办理登记手续,则该第三人可以合法取得对方房屋,且只能要求赔偿。
离婚后擅自把房子卖掉法律支持吗?

离婚后擅自把房子卖掉法律支持吗?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没有达成协议。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理配偶的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并已办理登记手续,则该第三人可以合法取得对方房屋,且只能要求赔偿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果第三方出售的房子共享的丈夫和妻子,没有另一方的同意,如果在善意第三方购买,支付一个合理的考虑,和通过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的年代声称房子是恢复不应支持。但是,配偶擅自处理共同所有的房屋而另一方又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赔偿损失的请求。

一般来说,离婚后能处理配偶共有房屋的房屋一般登记为配偶之一。因此,建议夫妻二人在共有房屋内填写二人姓名,以便一方在办理转让时需要另一方的配合,而不需要以登记时的产权处分为条件。

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采取照顾儿童、妇女权益的原则。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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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擅自把房屋卖掉有什么法律后果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妻子擅自把房屋卖掉有什么法律后果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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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伙人擅自转让份额法律支持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案情简介】
王某与张某、李某共同出资合伙经营一家酒吧,并订立《合伙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之后王某得知曹某想投资经营酒吧,于是向曹某提出将其个人合伙份额中的20%折价50万元转让给曹某,双方达成《转让协议》。曹某进入该酒吧以后为酒吧的装修、日常经营等做了不少工作,在经营期间曹某发现酒吧还有其他合伙人,且其他合伙人并不知晓王某将其合伙份额中的部分转让给曹某的事实。其他合伙人知晓此事以后明确表示不同意曹某的入股,要求曹某走人。曹某无奈找到王某要求返还全部转让款并赔偿损失,谁知王某拒不予以返还,于是曹某找到了江苏群汇律师事务所的李想律师,准备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某与曹某的转让协议效力成为本案关键。
李律师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认为《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本案中,各合伙人成立的酒吧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表明其并非合伙企业,不适用合伙企业法,那它就是一般的合伙组织,只能适用《民法通则》有关合伙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事项,订立书面协议。本案中合伙人之间有明确的书面合伙协议并且约定了新合伙人的入伙应当得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根据《民通意见》51条,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本案中其他合伙人并不同意曹某的入伙,且一致出具了书面的说明。
人民经开庭审理后认定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私自对外转让自己合伙份额的,转让行为无效,获得的转让款应当返还,判决王某返还曹某全部股份转让款。
【法律解读】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所以该转让行为无效。
继承人擅自处分遗产法律支持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继承人是不能擅自处分遗产的,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该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及遗嘱执行人,如果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可见,无论何种情况下,被继承人死亡后,均需要通知到所有继承人,因此,继承人不能擅自处分遗产,否则就违反了继承法的规定,甚至会侵害到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利。除非在只有一个继承人的情况下,自己可以处理遗产。因此,建议大家不要擅自处分遗产,否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首先,要弄清楚被继承人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而且遗嘱内容又是指定由这一继承人继承全部遗产,并且遗嘱符合法定条件,那么,该继承人继承遗产就是无可非议的,其他继承人不应持有异议,也不得与之争夺遗产,但是,该继承人私自处理遗产的行为违反了继承法的规定,因为,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后,应当向所有当事人公开,必须使全体继承人知道其内容并交由他们审查。
其次,如果遗嘱中并未指定由某人继承全部遗产,而该继承人却私自处理了遗产,那么,该人就构成了民事侵权,其他有权的继承人可以,请求保护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或者虽立有遗嘱,但遗嘱无效,则应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遗产理所当然属于全体法定继承人,为共有财产。对遗产的处理,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个别人私自处理遗产的行为,是对其他继承人的侵犯。其他继承人可以,请求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退还遗产,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然后,共有人再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分割遗产。
《继承法执行意见》第四十三条规定: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也就是说,对于不履行遗嘱义务的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人民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并且愿意履行义务的,可接受遗产。其中的有关单位是指被继承人的工作单位,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单位和国家有关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包括被继承人的亲属、遗产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履行义务的受益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应注意,按法律规定,除由人民经过法定的程序以外,任何组织、单位及个人无权随意取消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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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手砍掉自首判几年?
把人手砍掉自首判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234条当中明确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进行处罚,如果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导致他人重伤的,将按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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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的房产证是我老婆名字,如果她不经我同意擅自把房子卖掉,我咋办
[律师回复]
1、如果房子是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么不管登记在一人或两人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处分,有所不同。如果是婚前购买,那么一方是可以依法处理的,婚前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2、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无论房屋产权证上的权利人是一方亦或两方,该房产均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与他人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的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应为无效。但实践中,为保护善意第三方的利益,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予以区别对待。
3、若房屋权属凭证将夫妻双方均作为权利人予以登记,且无法构成表见代理,则该合同无效。若房屋权属凭证仅将出卖方登记为权利人,其配偶未被登记为权利人,则该合同有效。
4、如果是共同财产被你老婆处理,那么只能在离婚时主张补偿一半的卖房费用。
5、请求赔偿应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在不离婚的情形下,不能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赔偿的范围仅以物质损害赔偿为限,不涉及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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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一把枪支犯罪吗
看具体情况定:一、非法持有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是犯罪。二、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一支,则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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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的房产证是我老婆名字,如果她不经我同意擅自把房子卖掉,我咋办
[律师回复]
1、如果房子是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么不管登记在一人或两人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处分,有所不同。如果是婚前购买,那么一方是可以依法处理的,婚前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2、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无论房屋产权证上的权利人是一方亦或两方,该房产均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与他人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的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应为无效。但实践中,为保护善意第三方的利益,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予以区别对待。
3、若房屋权属凭证将夫妻双方均作为权利人予以登记,且无法构成表见代理,则该合同无效。若房屋权属凭证仅将出卖方登记为权利人,其配偶未被登记为权利人,则该合同有效。
4、如果是共同财产被你老婆处理,那么只能在离婚时主张补偿一半的卖房费用。
5、请求赔偿应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在不离婚的情形下,不能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赔偿的范围仅以物质损害赔偿为限,不涉及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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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产证是我老婆名字,如果她不经我同意擅自把房子卖掉,我咋办
[律师回复]
1、如果房子是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么不管登记在一人或两人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处分,有所不同。如果是婚前购买,那么一方是可以依法处理的,婚前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2、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无论房屋产权证上的权利人是一方亦或两方,该房产均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与他人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的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应为无效。但实践中,为保护善意第三方的利益,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予以区别对待。
3、若房屋权属凭证将夫妻双方均作为权利人予以登记,且无法构成表见代理,则该合同无效。若房屋权属凭证仅将出卖方登记为权利人,其配偶未被登记为权利人,则该合同有效。
4、如果是共同财产被你老婆处理,那么只能在离婚时主张补偿一半的卖房费用。
5、请求赔偿应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在不离婚的情形下,不能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赔偿的范围仅以物质损害赔偿为限,不涉及精神损害赔偿。
我买了一辆新车,我想把旧车卖掉,我可以把他卖掉吗?
[律师回复]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车辆上(是/否)存在抵押权。其他状况:_________。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买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
第一笔车款后_____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_。  
3.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7._________。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第六条 其他  
1.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经纪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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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孩子卖掉判几年刑?
把自己的孩子卖掉判几年刑需要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拐卖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如果是卖掉自己的孩子的,那么就会被认定为拐卖儿童罪,会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存在加重情形的,那么就会被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具体的拐卖儿童罪的规定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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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集资房买卖合同法律支持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第53条规定,合同中出现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购买集资房受法律保护吗
集资房买卖受不受法律保护,这取决于集资房买卖有没有违法。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集资房的买卖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集资房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处理的。集资房买卖的条件是: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规定的集资房买卖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此外,各地在具体的集资房政策上可能存在不同。
如何区分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买卖枪支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区分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买卖枪支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买卖枪支的区别
从词义分析,非法买卖枪支罪中的“买卖”不仅指倒卖或者贩卖,还应包括交易行为。贩卖、倒卖的含义是指买进后再卖出,若把非法买卖枪支罪的定罪范围仅限定为贩卖、倒卖行为,刑法就应该规定贩卖枪支罪,这无疑缩小了该罪的打击范围。按照逻辑来说,如果单纯的购买枪支行为不能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那么,单纯的出卖行为亦不能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因为按刑法规定,并无非法出的罪名,只有违规销罪,但该罪的犯罪主体是企业而不是个人。那么,按照只有贩卖才能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的观点,单纯出卖枪支行为也只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如此处理会将很多枪支交易行为仅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处理,明显违反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所以,只要有交易枪支的行为,无论是否购买、出售、倒卖,也无论卖方还是买方,都应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
从社会危害性与立法目的分析,相对于持有行为而言,购买行为无疑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持有枪支是危险犯,造成持有的原因是多样的,有可能是赠与、遗留、拾取、购买等等,很多情况下其社会危害性是静态的,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设立目的也就是为了消除这种危险的存在。并且,有些时候在涉枪犯罪查处实践中,因客观条件所限导致侦查程度和证据的不足,也常将其作为涉枪犯罪的兜底罪名。而购买枪支行为具有更严重、更现实的社会危害性,其必然导致枪支在社会中流动起来,或者让更多的枪支流入社会,增加将危险兑变成现实危害的可能性。在持有与买卖之间,购买显然与买卖更为接近,更符合非法买卖枪支罪客观方面特征。并且刑法设立非法买卖枪支罪的目的之一就是消除枪支贩卖和交易,所以,基于社会危险性和立法目的,单纯购买枪支行为应认定为非法买卖枪支罪。
从罪数形态来分析,一般来讲,非法购买枪支会伴生两个违法行为,一是购买,一是持有,持有也是购买的必然结果。用非法持有枪支罪来评价持有行为完全没有问题,但对购买行为应如何评价呢?若是还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其进行评价是牵强的。笔者认为,宜用非法买卖枪支罪来评价购买行为,但是否基于此就要数罪并罚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持有行为是购买行为不可避免的结果,造成了非法买卖枪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犯罪竞合。刑法对于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非法买卖枪支罪的处罚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最高至死刑,明显比前者要重。所以,对购买枪支的行为,无论是按犯罪竞合择一重罪处罚的处断原则,还是依据当前我国对涉枪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的政策,将其认定为非法买卖枪支罪都更为合理。
从持续时间来分析,非法持有枪支罪在时间上是有延续性的犯罪行为,而非法买卖枪支罪则是可以在瞬间即可完成的犯罪行为。如将单纯的非法购买枪支认定为非法持有枪支罪,则容易在打击涉枪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带来矛盾和漏洞。如:单纯的购买枪支在交易现场被公安机关抓获,作为买方的犯罪嫌疑人并没有一个持续持有枪支过程,其行为完全不符合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构成要件,这种情况如按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显然是不合理的,此时对犯罪嫌疑人只能按不构成犯罪处理,这无疑又造成了放纵犯罪,不符合刑法打击犯罪的目的,若按非法买卖枪支罪处理则可避免这种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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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能够擅自卖掉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能够擅自卖掉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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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劳动合同掉了怎么办,复印件法律支持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合同掉了怎么办,复印件有效吗
复印的劳动合同文本,当事人签字盖章不是复印的,就有效。同时丢失了可以补签。
一、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合同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有利凭证,如果劳动合同未能够签订,也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样能够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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