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货币资产怎么管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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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现金使用范围。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现金只能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津贴;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库存现金管理。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本部按国家规定保留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三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
公司的货币资产怎么管理?

一、现金管理

(1)现金使用范围。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现金只能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津贴;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一般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2)库存现金管理。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本部按国家规定保留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三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中午。每日下班前结余现金都要放入保险箱。

(3)现金收付管理

1)、现金收付由专职出纳员负责。现金收付必须根据合法的凭证由出纳人员认真审核后办理。对于显然违反规定的收支,应当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数字差错的凭证,应当予以退回,要求补办手续,更正错误;遇有伪造、涂改凭证等虚报冒领的,应及时向领导反映。出纳人员收付现金后,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

2)、不得坐支现金。对销售时收取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用来直接支付公司和企业自身的支出。需支付现金的,从现金库存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中提取。

3)、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公司资产财务部经理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才能提取。

4)、派人到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签发汇票或将款项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户,由银行监督支付,不让采购人员携带大量现金。

(4)现金账务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由出纳员逐笔登记现金收付,以结出当日余额。库存现金应每日盘点、核对和检查,保证做到账款相符,如有不符,出纳员应于当天报告部门经理。每月月末出纳员应将现金日记账与总账核对相符。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抽盘库存现金。

(5)不准私自挪用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私设小金库;不准套取库存现金。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开户。公司本部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确定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其他银行开立必要的存款账户,但现金的提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其他账户只能进行转账结算。开设的银行账户由公司财务部门管理。各下属分厂不得开设银行账户。

(2)使用。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除根据现金使用范围中所指可通过现金收付结算外,其余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出纳人员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经常掌握各个银行账户的收支和结余情况,并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汇票、本票支票等各种结算方式,对日常银行存款的收付事项,都必须由经办人员签字和有关领导审核批准,手续齐全;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单证、合同文件等的真实性、手续的完备性后再予以办理,对于一切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收支,应当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总经理进行处理。

(3)建账。按银行名称和账号分别开设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登记银行收付,逐日结出余额,逐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出现差异,应逐笔核对,查出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后达到账账相符。

(4)不准出租、出借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三、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可按照本制度中银行存款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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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申请破产,在法院出具破产裁定书后30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房产局先予办理房改的有关手续。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从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待企业和个人补交齐住房公积金后,再发给有关证件。如果企业确有困难,由清算组出具证明,经市住房管理委员会批准,可降低缴存比例,待交齐个人部份后,可发给证件,但以后住房公积金的退还按实交实退处理。
(二)破产企业办理房改,除上述的住房公积金外,其他费用由收费方向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有关单位不得因此而拒办相关手续。
(三)因各种原因证照不全,按以下办法予以补办:
1、企业因原始资料不全办不了土地使用证的,只要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且界至清楚又没有权属争议的,国土部门给予办理土地使用证。
2、直接向群众购买尚未办理征地手续的土地,在补办征用土地手续后,国土部门给予办理初始登记手续。
3、职工住宅楼因承建方不提供施工资料未能竣工验收的,由清算组委托市建委组织有关部门现场鉴证。只要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有关部门给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建方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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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购房或建房已分配给符合房改条件的职工居住,但企业购房或建房款尚未付清给出让方或承建方的,有关部门先为这类情况的住房办理房改。由出让方或承建方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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