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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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办理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办理

1、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2、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3、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二、如何划分交通事故伤残等级

1、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办理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解答到此。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是,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是索偿的开始而不是终结,后续还要依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并综合多种因素,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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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伤残鉴定分两种:精神鉴定、肢体鉴定。另外还有一个“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
  
2、交通事故发生后,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交警机关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如果不愿意采用以上方式,还可以先就交通事故案件起诉立案,不计算具体赔偿数额,然后请求法院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也可以去做伤残鉴定。
  
4、肢体鉴定时间一般是受伤3个月后去做,精神鉴定一般是受伤6个月后去做,具体根据受伤者恢复情况。鉴定一般在二十日内完成。
  
5、根据交通律师的办案经验来看,经过法院委托的鉴定一般不会被推翻,如果是受害方自己委托去做的鉴定,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认可,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法院方面是否准许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自己委托所作的伤残鉴定被推翻,则之前的鉴定费对方不承担,要受害方本人承担该交通事故第一次的无效伤残鉴定委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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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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