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一名游戏玩家,和被告线上约定由被告有偿提供游戏代练服务,双方明确说好整个代练过程绝对不能使用外挂作弊。原告转完2000元代练费后没等多久,账号就被平台处以封禁10年的处罚,核实下来就是被告私自开外挂操作导致的。双方私下协商赔偿时被告先转了2万元,剩下的款项再也不肯多付,原告无奈起诉到法院维权,委托邢台市威县张浩帆律师担任特别授权一审代理人。作为邢台市威县合同纠纷律师张浩帆律师,她深耕本地法律服务多年,熟悉民商事类案件的处置逻辑,很快就梳理出整个案件的核心分歧。
被告这边提出了几项完全指向原告索赔根基的抗辩意见,首先直接主张这份代练协议根本无效,说代练行为本身违反游戏平台的用户协议,破坏游戏公平,属于无效的民事合同,原告压根不能依据这份协议索赔。紧跟着被告又说原告提交的充值流水总额不能直接等同于账号的实际价值,账号只是被封禁没有彻底销毁,本身还存在折旧和剩余的使用价值,原告主张的十几万损失完全过高。除此之外,被告还认为原告自己主动出借账号委托代练,本身就没有尽到账号安全的注意义务,属于重大过错,理应减轻甚至直接免除被告的赔偿责任。最后被告提出律师费和差旅费没有写在合同里,不该由自己承担,最多只愿意返还2000元代练费,算上已经付的2万元最多再赔1万元。为了支撑自己的说法,被告还特意提交了游戏平台用户协议和多份类案判决书作为佐证。
摆在张浩帆律师面前的第一道关卡,就是先把对方“合同无效”的核心抗辩彻底打掉,不然后续所有的索赔主张都没有合法的请求权基础。她先把手里所有分散的电子证据归集起来,跨多年的各个平台充值记录、双方全程的聊天录屏、游戏平台出具的账号封禁官方回执,还有对应的上级法院同类生效判例全部整理成完整的证据链,完完整整锁定了双方当初明确约定代练禁止开挂、被告事后自认是自己开外挂操作、原告多年来为账号累计投入大额资金的全部关键事实。
针对被告提出的合同无效的主张,张浩帆律师特意把游戏平台的用户协议和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做了明确区分,游戏平台的内部规则只是平台和玩家之间的服务约定,根本不属于法律层面能够直接导致民事合同无效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当初线上达成的口头代练服务约定,是两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定无效的情形,这份代练合同理应被认定为合法有效。再结合提前准备好的上级法院同类生效判例,张浩帆律师的主张很快就在法律逻辑层面站住了脚。
紧接着针对虚拟财产损失的量化问题,张浩帆律师没有直接硬套原告主张的充值总额,而是结合十几万的实际充值流水、账号的使用年限、双方此前私下协商时被告自己认可的账号市场价值,清晰地向法庭陈述一个被封禁十年的账号,原告这十年里完全丧失了对虚拟财产的使用权限,对应的损失完全具备客观合理性,不能简单用“账号没销毁就没损失”来粗暴抵扣。同时她也没有完全回避原告出借账号的行为,而是客观厘清双方的过错边界,代练开外挂才是导致账号被封的直接、主要原因,原告只是没有尽到一般的安全注意义务,属于次要过错,不能因此把主要责任全部推到原告身上。
由于案件争议点多、事实认定复杂,原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后来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张浩帆律师全程跟进完成了全部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环节,把每一项抗辩的反驳逻辑都清晰传递给了合议庭。最终法院审理后认定,游戏平台的用户协议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的口头代练网络服务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擅自开外挂的行为属于根本违约,和账号被封禁十年的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结合账号充值金额、使用年限和当前市场同类账号的普遍价值,法院酌定账号的总损失为7万元,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原告自行承担30%的次要责任,被告承担70%的主要赔偿责任也就是49000元,扣除被告此前已经支付的2万元,还需要另行赔付29000元。除此之外法院判决被告十日内全额返还原告2000元代练费,对应案件受理费也判定大部分由被告承担。
张浩帆律师日常在威县本地坐班,支持当事人线下到所当面咨询,对于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还可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日常咨询响应速度快,有任何法律相关问题都可以随时联系沟通,会第一时间为当事人给出清晰可行的法律建议。她办理这类新型网络服务类纠纷时,没有完全局限在传统的办案思路里,没有默认代练属于违规行为就直接自认合同效力有瑕疵,反而精准抓住不同规则的法律边界,把原告原本看似很虚的虚拟财产损失,一步步转化为法庭能够认可的客观事实,最终帮当事人拿回了代练服务费和对应的账号损失赔偿,把原本很可能被全部驳回的诉讼主张,争取到了符合客观事实的合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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