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缓刑有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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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有期徒刑五年以上是没有缓刑的,判缓刑是情节不是很严重的,并且犯罪人悔改态度比较良好,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间只要犯罪人可以平安度过,没有别的违法行为,那么考验期满犯罪人就不需要再执行原有判刑。
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缓刑有吗

一、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缓刑有吗

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不可能判处缓刑,缓刑只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二、缓刑刑期如何计算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适用缓刑的条件

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例如,有的虽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但根据其具体情节和为了教育其本人,预防其再犯罪,有必要付诸执行的,不能缓刑。或者本人虽有悔改表现,但判刑较重也不应当适用缓刑。

此外,刑法规定,对于反分子和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是属于考验期,只要在缓刑期间没有违法行为,在考验期届满之日就可以不用再执行剩下的刑罚了,所以在考验期的犯罪人,一定要认真的悔过。考验期有新的违法犯罪的,会取消缓刑,然后根据案情进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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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缓刑有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缓刑有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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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有期徒刑缓刑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们通常所说的缓刑指的就是暂缓执行之缓刑,即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其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如果遵守一定条件,一定期限以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违反一定条件原判刑罚仍须执行。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就是在判决后的四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三年徒刑就不用执行,如果在这四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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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缓刑有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缓刑有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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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有期徒刑五年缓刑三年的缓刑三年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我们通常所说的缓刑指的就是暂缓执行之缓刑,即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其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如果遵守一定条件,一定期限以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违反一定条件原判刑罚仍须执行。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就是在判决后的四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三年徒刑就不用执行,如果在这四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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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缓刑吗
在法律术语中,我们通常表述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不包括缓刑。事实上,“有期徒刑”以上的法定刑罚类型主要包含了无期徒刑和死刑两种,而缓刑则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它并非作为独立的刑事处罚措施存在,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不涵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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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是否是犯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判决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在法律专业人士一般都称为“判二缓三”,其通俗含义是:给你三年的考察期,这三年不在中度过,但是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汇报个人情况,如果这三年没有违法犯罪的情况,那么两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了,也就是啥事都没有了。如果在这三年的考察期有违法犯罪情况,那么就会收监,也就是取消缓刑,押入坐牢二年,并且如果有犯罪还要新罪旧罪一起惩罚。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或其委托的其他负责缓刑的执行。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指导。、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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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执行有多少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意思是罪犯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就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3年,考察期(缓刑期)是5年。 如果在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 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我国刑法中对军人违反职责罪还有特别缓刑的规定,即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需要注意:缓刑是一项执行刑罚的方法,而不是刑罚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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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缓刑吗
在法律术语中,我们通常表述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不包括缓刑。事实上,“有期徒刑”以上的法定刑罚类型主要包含了无期徒刑和死刑两种,而缓刑则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它并非作为独立的刑事处罚措施存在,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不涵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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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是怎么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判决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在法律专业人士一般都称为“判二缓三”,其通俗含义是:给你三年的考察期,这三年不在中度过,但是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汇报个人情况,如果这三年没有违法犯罪的情况,那么两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了,也就是啥事都没有了。如果在这三年的考察期有违法犯罪情况,那么就会收监,也就是取消缓刑,押入坐牢二年,并且如果有犯罪还要新罪旧罪一起惩罚。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或其委托的其他负责缓刑的执行。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指导。、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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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们通常所说的缓刑指的就是暂缓执行之缓刑,即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其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如果遵守一定条件,一定期限以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违反一定条件原判刑罚仍须执行。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就是在判决后的四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三年徒刑就不用执行,如果在这四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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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五年缓刑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五年缓刑的意思就是在判了五年的有期徒刑之后,暂缓进行执行,只要在这缓刑之内没有犯任何的过错而且表现的良好,那么被判的刑期也不再进行执行,从而也可以恢复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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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是怎么解释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判决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在法律专业人士一般都称为“判二缓三”,其通俗含义是:给你三年的考察期,这三年不在中度过,但是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汇报个人情况,如果这三年没有违法犯罪的情况,那么两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了,也就是啥事都没有了。如果在这三年的考察期有违法犯罪情况,那么就会收监,也就是取消缓刑,押入坐牢二年,并且如果有犯罪还要新罪旧罪一起惩罚。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或其委托的其他负责缓刑的执行。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指导。、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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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我们通常所说的缓刑指的就是暂缓执行之缓刑,即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其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如果遵守一定条件,一定期限以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违反一定条件原判刑罚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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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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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悔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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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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