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某某手里攥着2009年就拿到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早年签了25年承包合同的地块,会在2016年被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为草原,随后的开垦行为直接触发刑事程序。案件移送到审查起诉阶段时,欧某某家属找到辩护律师,希望能厘清这起横跨近十年行政权属变更的刑案逻辑。
陈晓伟律师第一时间安排了看守所会见,没有先问大家都关注的开垦亩数,而是把核心问题集中在四个细节上:欧某某此前是否确切知晓地块性质变更为草原、相关机关是否有过明确告知、开垦行为的实际用途、是否存在改变土地既定用途的直接行为。问完这些问题,他结合自己2004年入行后积累的刑事辩护经验,很快摸准了这起案件的核心矛盾点——前后两份不同行政机关出具的权属文件,直接把当事人的行为合法性基础搅成了一团乱麻。
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刑辩律师,陈晓伟常年深耕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企业合规领域,是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也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的首批嘉宾,2015到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他没有直接照搬法条划定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构成要件,而是先把全案的行政时间线理了一遍:2008年签承包合同,2009年拿养殖使用证,同年省局批复同意养殖场先行实施,2010年县水产总站批准项目落地,直到2016年地块才被正式确认为草原,这中间横跨近八年的权属模糊期,恰恰是当事人行为的重要背景。
梳理完全部卷宗材料,陈晓伟把辩护意见的核心锚定在三个层面:当事人主观上始终基于此前合法取得的承包经营权与养殖许可行事,并不明知后续地块性质的变更,公诉机关提交的用以证明地块属于草原的证据,不足以推翻此前公示的水域滩涂权属证明;案涉土地性质长期处于行政机关未明确厘清的纠纷状态,相关部门多次制止开垦却未向当事人出具正式的权属说明与释明文件,反而进一步强化了当事人对自身合法开垦权利的认知,不能把全部责任直接归由当事人承担;在案的现有证据,也不足以直接证实开垦行为造成了草原植被生态的实质性破坏。这些观点后来也被他整理进专业文章,相关思考逻辑也融入了后续《想说无罪不容易》的撰写,该文被收录进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
开庭审理阶段,陈晓伟律师当庭完整呈现了从2008年到2016年所有行政许可文件的出具背景与公示效力,反复强调当事人在2017年之前始终有合理依据相信自己的开垦行为属于合同约定的合法养殖配套操作。他没有刻意回避当事人后续收到草原禁垦告知后仍实施开垦的行为,而是主动把当事人主动投案、全程如实供述的自首情节与此前多年的合法行为基础绑定陈述,提出即便认定后续行为构成犯罪,也应当充分考量行政机关此前的权属公示冲突对当事人行为认知的影响,结合自首情节予以从轻处理。
陈晓伟知道,当行政许可与后续行政确认发生效力冲突时,普通公民很难精准预判行为的刑事边界,不能直接以最终的土地性质倒推此前多年权利人的主观恶性。这份辩护逻辑最终被合议庭部分采纳,法院虽然认定欧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但在量刑时充分考量了自首情节以及案涉土地长期存在权属争议的特殊背景,最终判处欧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案件办结后,陈晓伟把这起案件的核心冲突点整理进了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相关分享内容里,不少涉农项目的经营者后来找他咨询土地承包环节的风险隔离方案。他偶尔还会收到欧某某家属的信息,告知其后续的生活安排,没有过度的感谢,只有对结果的接受与认可。在他多年办理的上百起刑事案件里,这类涉及行政权属与刑事认定交叉的案件,最能提醒办案者,不能只盯着孤立的涉案行为,要把行为放回完整的时间线与行政背景里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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