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纠纷可以上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监护权纠纷可以上诉,对于未成年人父母丧失监护能力,或者父母死亡的情形,其他有权利担任其监护人的,若是不能协商确定具体由谁担任监护人,此时就可以按照规定,书写诉状,请求法院来处理此监护权纠纷。
{ArticleTitle}

一、监护权纠纷可以上诉吗?

监护权纠纷可以上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01.01生效)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民法典》(.01.01生效)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民法典》(.01.01生效)之中对监护人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对于还没有成年的子女而言,其父母是其法定的监护人,在父母履行监护职责期间,若是没有实施侵害其任何合法权益行为的,那么一般不得解除监护关系。但若是父母丧失了监护能力,而子女依旧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此时也需要重新确定监护人。若是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起诉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监护权纠纷可以上诉吗?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1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7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8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6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2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8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6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1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10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3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3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0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2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0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监护权纠纷怎么解决
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由法院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法院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监护权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可以见孩子吗? 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2、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孩子生活费用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孩子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 4、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子女监护权纠纷的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确定子女的监护人? 1、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虑,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孩子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当然如果父母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也有可能判给第三人来监护。 2、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孩子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孩子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3、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怎么争取?这实际上还是要归结到,孩子身上来,就是说,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更能是孩子健康成长,谁就最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二、怎么处理子女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2、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孩子生活费用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3、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孩子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 4、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父母监护权纠纷的解决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确定子女的监护人? 1、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虑,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孩子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当然如果父母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也有可能判给第三人来监护。 2、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孩子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孩子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3、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怎么争取?这实际上还是要归结到,孩子身上来,就是说,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更能是孩子健康成长,谁就最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二、怎么处理子女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2、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孩子生活费用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3、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孩子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 4、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对监护权的纠纷怎么处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对监护权的纠纷怎么处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如何解决子女监护权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解决子女监护权纠纷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确定子女的监护人?
1、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虑,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孩子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当然如果父母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也有可能判给第三人来监护。
2、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孩子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孩子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3、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怎么争取?这实际上还是要归结到,孩子身上来,就是说,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更能是孩子健康成长,谁就最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二、怎么处理子女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2、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孩子生活费用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3、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孩子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
4、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2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监护权转移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可以见孩子吗? 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2、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孩子生活费用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孩子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 4、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怎样解决子女监护权纠纷?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确定子女的监护人? 1、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虑,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孩子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当然如果父母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也有可能判给第三人来监护。 2、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孩子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孩子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3、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怎么争取?这实际上还是要归结到,孩子身上来,就是说,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更能是孩子健康成长,谁就最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二、怎么处理子女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2、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孩子生活费用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3、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孩子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 4、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对监护权的纠纷怎么处理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对监护权的纠纷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要如何解决子女监护权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要如何解决子女监护权纠纷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如何确定子女的监护人?
1、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虑,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孩子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当然如果父母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也有可能判给第三人来监护。
2、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孩子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孩子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3、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怎么争取?这实际上还是要归结到,孩子身上来,就是说,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更能是孩子健康成长,谁就最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二、怎么处理子女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2、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孩子生活费用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3、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孩子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
4、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怎么解决孩子的监护权纠纷?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确定子女的监护人? 1、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虑,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孩子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当然如果父母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也有可能判给第三人来监护。 2、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孩子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孩子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3、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怎么争取?这实际上还是要归结到,孩子身上来,就是说,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更能是孩子健康成长,谁就最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二、怎么处理子女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2、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孩子生活费用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3、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孩子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 4、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变更监护权纠纷之变更监护权的民事法律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22条,如果当事人约定由受托人承担民事责任,应当从其约定,委托人对被监护人造成的他人损害,不承担责任,而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还有人认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即使没有过错,也要承担责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监护权转移的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可以见孩子吗? 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2、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孩子生活费用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孩子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 4、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2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怎么判定子女监护权的纠纷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确定子女的监护人? 1、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虑,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孩子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当然如果父母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也有可能判给第三人来监护。 2、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孩子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孩子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3、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怎么争取?这实际上还是要归结到,孩子身上来,就是说,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更能是孩子健康成长,谁就最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二、怎么处理子女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2、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孩子生活费用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3、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孩子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 4、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法院在审理监护人纠纷时怎么判决监护权?
法院在审理监护人纠纷时需要结合父母的经济能力、孩子的意愿等来判决。受到法院的判决书之后,若是对判决的结果有异议,也可以再次提出上诉请求,但是也需要提交证明孩子与自己生活更有利的证据,否则可能会维持原判。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归属
关于孩子监护权归属的问题,民法通则有关于孩子监护权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孩子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孩子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孩子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
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的义务。
在夫妻离婚时,如何确定父母获得孩子监护权应考虑的基本情形,我国《婚姻法》尚无具体规定。但是,《婚姻法》第29条以哺乳期为界原则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孩子的抚养问题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给孩子监护权的归属留下了可参考的依据。
如果以有利于孩子未来健康成长为原则,如争取抚养权一样,一个需要注意这样几个时间节点,2周岁以下、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上。 2周岁以下抚养权一般归母亲,母亲当然有监护权,父亲如无特殊情况也应该有监护权,2周岁以上,就需要具体情况分析了。
这就是说“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归谁?”还是需要结合孩子的年龄,与父母生活时间、父母经济能力、收入水平,夫妻的性格、习惯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孩子监护权具体归谁,并不是说一定是父亲或母亲,双方都有权利获得孩子的监护权,但是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肯定会获得孩子监护权的。
二、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怎么争取
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能想当然判给父亲或者母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孩子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当然如果父母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也有可能判给第三人来监护。
同时,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孩子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孩子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所以,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怎么争取?这实际上还是要归结到,孩子身上来,就是说,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更能是孩子健康成长,谁就最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三、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纠纷如何处理
(一)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二)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孩子生活费用吗?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三)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孩子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
(四)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2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关于监护权转移纠纷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可以见孩子吗? 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2、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孩子生活费用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孩子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 4、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我朋友家的孩子是一个未成年 现在家里发生了变故 监护人一直处在纠纷之中尚未确定 想问一下关于申请确定监护人纠纷如何提起 监护人是如何确定的
[律师回复] 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定监护人
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纠纷要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归属
关于孩子监护权归属的问题,民法通则有关于孩子监护权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孩子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孩子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孩子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
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的义务。
在夫妻离婚时,如何确定父母获得孩子监护权应考虑的基本情形,我国《婚姻法》尚无具体规定。但是,《婚姻法》第29条以哺乳期为界原则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孩子的抚养问题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给孩子监护权的归属留下了可参考的依据。
如果以有利于孩子未来健康成长为原则,如争取抚养权一样,一个需要注意这样几个时间节点,2周岁以下、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上。 2周岁以下抚养权一般归母亲,母亲当然有监护权,父亲如无特殊情况也应该有监护权,2周岁以上,就需要具体情况分析了。
这就是说“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归谁?”还是需要结合孩子的年龄,与父母生活时间、父母经济能力、收入水平,夫妻的性格、习惯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孩子监护权具体归谁,并不是说一定是父亲或母亲,双方都有权利获得孩子的监护权,但是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肯定会获得孩子监护权的。
二、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怎么争取
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能想当然判给父亲或者母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孩子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当然如果父母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也有可能判给第三人来监护。
同时,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孩子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孩子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所以,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怎么争取?这实际上还是要归结到,孩子身上来,就是说,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更能是孩子健康成长,谁就最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三、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纠纷如何处理
(一)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二)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孩子生活费用吗?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三)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孩子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
(四)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监护权纠纷可以上诉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