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上诉法院需要注意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知识产权上诉法院需要注意要先确定被告,然后采取合适的方式收集能够证明对方确实侵犯了自己知识产权的证据,然后确定管辖此纠纷案件的法院之后,就可以自己书写,或者委托律师书写诉状之后起诉了。
知识产权上诉法院需要注意什么?

一、知识产权上诉法院需要注意什么?

知识产权上诉法院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 确定原告资格

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原告可以是知识产权合同的当事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以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知识产权的独占、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知识产权的合法继承人等。

(二)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1、著作权纠纷案件

(1)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如:作品的原稿、原件,创作作品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著作权的合同等。

(2)被告侵权的证明,如:侵权复制品、销售侵权复制品的发票等等。

2、商业秘密侵权案件

(1)原告具有某种经营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证据,如:该秘密的研发及形成的材料、受让该秘密的合同等;

(2)被告未经原告许可,非法获取、披露、使用该经营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证据,如:未经原告许可,擅自接触该秘密的证明材料;收买原告工作人员,引诱其泄露该秘密的证明材料等。

3、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书面合同、与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与计划书、技术标准与规范、原始设计与工艺文件、技术图纸、有关技术表格和数据照片等。

4、专利侵权案件

(1)权利证明,如: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文件、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应当提供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2)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明,如:侵权产品、侵权方与他人的订货合同或转让合同、侵权产品的销售发票、侵权产品说明书、技术对比文件等。

5、商标纠纷案件

(1)原告享有商标权的证据,如:商标注册证,使用商标的商品,使用商标的商品的销售量减少的数量、使用商标商品的利润、商标及使用商标的商品的广告宣传等。

(2)被告侵权的证明,如:侵权产品及其数量和利润、侵权产品的销售发票等。

(三)知识产权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专利纠纷案件

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纠纷案件

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著作权纠纷案件

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4、商业秘密侵权案件

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

5、特殊知识产权案件

(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上述标准以下,除应当由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3) 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属高级或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具体标准由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自行确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任何纠纷案件若是想要起诉至人民法院,都是需要确定被告的,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件也不例外。为了使得此纠纷案件能够胜诉,知识产权的所有者,需要采取任何合法的方式,收集能证明对方确实存在无许可就使用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的证据。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6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知识产权上诉法院需要注意什么?
一键咨询
  • 145****0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3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5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7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1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7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6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3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6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2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04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5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7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7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法院?通知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并不影响该债权转让的效力。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保护知识产权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计算机软件版权的保护: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均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二)专利技术的保护:在研发新技术前,要对相关技术进行查询,看别人是否已有这类技术,或它是否侵犯别人的专利权,避免盲目上项目。
10w+浏览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注册要交所得税
[律师回复]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出资方是个人还是公司甲乙区别对待。个人以知识产权出资,不存在任何税收。如果是公司以知识产权出资,就可能存在着评估增值的问题。  根据《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南水人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在中途或到期转让、收回该项资产时,应将转让或收回该项投资所取得的收入与该无形资产投出时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缴税依据可参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可以扣除。  对于出资形式及要求,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2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及相关知识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及相关知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网络知识产权注册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我一直有创业的想法,听说创业要注册商标,所以我想了解一些商标注册小知识,为以后创业做好准备。
[律师回复] 这里给您提供商标注册小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国家商标局目前正在加速审查多年大量积压的商标申请文件,自2014年
5.1起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周期可能会缩短为1年半左右。目前的申请周期现状如下所示:
1. 约需1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 约需6个月完成形式审查。目前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后先发出《受理通知书》,而后再进行形式审查。因此收到《受理通知书》不代表该商标注册申请一定会被商标局受理,只有在约6个月左右时间没有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才能证明该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正式受理。
3. 约需12个月左右进入实质审查程序,按照不同类别和审查进度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按照顺序分发给具体审查员,开始实质审查;
4. 约需24个月~30个月年实质审查结束,初步审定核准的预排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时间和公告期号;初步审定驳回的安排打印发给“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驳回通知书”。
5. 初步审定核准的商标在实质审查结束后约3个月在《商标公告》上刊发《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三个月。
6. 初步审定公告期后三个月,没有任何人对该商标提出异议的(若被提异议的则该商标自动进入异议程序),在《商标公告》上刊发《商标核准注册公告》,公告次日起,商标注册成功。
7. 注册公告后约1~2月颁发《商标注册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包括许可的标的;专利所有权问题;专利权有效性条款;诉讼义务分配条款;对专利品质的保证条款;注意价格条款。专利权与传统的财产权不同,它的权利不是简单的一项,而是“一束”,也就是说,是权利群。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格式条款合同要注意的法律知识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格式条款合同应该注意的法律知识点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所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为维护公平、保护弱者,法律法规对格式条款进行了限制,在订立格式条款时应主要以下事项: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款中“采取合理的方式”是指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40条规定)
3、格式条款有以下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采用格式条款就以下事项进行免责的,该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5、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6、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同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2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您好,我叔叔现在是一个公司的股东,在入股的时候,我叔叔没有钱,只有知识产权,决定用自己的知识产权作为公司的入股资本,知识产权能作为注册资本吗?、
[律师回复]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
1.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1)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
(3)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
(4)上市公司:3000万元。
2.出资期限
(1)有限责任公司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5年)。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允许分期出资,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
(3)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4)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①不得分期出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出资方式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信托纠纷 > 知识产权上诉法院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