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违章的情况才会交罚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交通事故就是一方或双方违反交通法引起的事故叫交通事故,没有违反交通法引起的事故那叫意外事故,并且交通事故认定书只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或公安交警机构经过现场勘测,核实取证作出的关于交通事故起因、经过、结果的基本事实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交通事故赔偿以及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在交通事故认定当中具有重要作用。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必然会有财产或者是人身损害的情况,所以会涉及到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以及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责任划分之后,主要责任的一方应当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另一方则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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