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确定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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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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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躲避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紧急避险行为,由引发险情的当事人承担责任,而躲避车主采取行为超过限度造成事故的,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例。当然,不管是哪种方式,都需要交警部门到现场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出具责任认定书。

为躲避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确定责任?

一、为躲避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确定责任?

交通事故中紧急避险一般表现在造成第三者受损害的交通事故,如自行车突然猛拐、行人突然横穿马路,司机为了避免与骑车人或行人碰撞而猛打轮避让,从而驶入逆行车道或非机动车道,造成他人或多人死亡和财物损失。如果因此发生了重大的交通事故,就应负事故责任。对于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适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出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综上所述,车主因为躲避障碍物造成交通事故的,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如的确是紧急避险行为,车主不用担责,由引发事故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避险行为不适当或者超限的,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事故责任大小。一般来说,因为避险导致的事故,车主不会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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