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长期在境外陪同子女就学的袁女士(化名)、其子吴某一(化名)向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提出委托,希望追索孩子父亲吴先生拖欠的抚养相关费用,确保孩子后续海外就学的稳定经济来源。
袁女士与吴先生2016年协议离婚,双方明确约定孩子由袁女士直接抚养,结合赴美读书的长期规划,吴先生以美元按月给付抚养费,起始标准为每月1.5万美元,之后逐年每月递增1000美元,增长至每月2.5万美元后不再上调;子女学费、医疗费由吴先生另行承担。离婚当日吴先生还另行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办理袁女士与吴某一赴美、入学手续,同时承担子女兴趣培训班费用、国外教育所需旅行费用。但自2023年下旬起,吴先生开始逾期给付抚养费,2024年起不再足额履行付款义务,还以自身收入减少为由提起反诉,请求将抚养费降低至每月7万元人民币。
由于吴先生从事投资行业,名下股权、不动产资产分布分散,选择性提交局部收入材料刻意隐瞒真实资产状况,加之袁女士与孩子长期居住境外,生活、教育开销证据均形成于域外,证据梳理和举证存在客观障碍,案件存在原定抚养费标准被调低、拖欠费用无法全额追回的风险。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霍海燕律师团队承办该案,全力推进维权工作。
本案争议焦点一是离婚协议以及离婚当日签署的《承诺书》是否具备法律约束力,相关费用给付条款是否应当继续履行;二是吴先生主张收入下降请求调低抚养费,是否已经完成法定举证责任,是否达到抚养费变更的法定要件;三是结合子女海外就学的实际开销,原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标准是否明显超出义务人实际负担能力;四是吴先生名下多笔股权投资、不动产资产能否反映其实际支付能力。
本案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明确离婚协议对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义务人主张变更原定抚养费数额,需举证证明自身收入发生显著下降、且直接导致给付能力不足,同时需结合子女实际开销情况、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判定。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依托“2+2”专属服务团队模式启动办案流程,组建由主办律师、律师助理构成的核心办案组,部门主任与客服人员组成支持保障团队,依托家理打造的35步标准化诉讼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对案件全节点进行精细化管控。
案件启动阶段,核心办案组全盘梳理离婚协议、承诺书签署背景,抚养费阶梯计算规则,男方拖欠费用的时间节点,同时通过线上对接境外当事人、线下国内同步搜证的双线模式,指导当事人系统整理子女学费、课程、医疗、生活消费的全部域外凭证,同步检索调取吴先生名下股权投资、上海地区不动产的公开登记信息,逐一识别男方选择性举证、抚养费被大幅调低、拖欠费用无法全额追回的潜在风险,向当事人释明抚养费调整的法定要件与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同步疏导当事人长期被拖欠费用产生的焦虑情绪,协助当事人建立理性诉讼预期。
证据筹备阶段,团队将“论证离婚协议约束力、核实义务人真实资产支付能力”作为核心突破口,明确追索全部拖欠费用、驳回对方调低抚养费反诉、维持协议约定阶梯抚养费标准的核心办案目标,提前预判男方会提交片面收入证据主张经济状况恶化,预先制定完整的质证反驳路径,梳理形成层级清晰的证据目录,明确每组证据对应的证明目的,完成起诉状、全套代理意见等诉讼文书的撰写定稿。
庭审推进阶段,团队逐项提交离婚协议、承诺书、子女境外开销凭证、男方投资及不动产相关证据,针对男方提交的局部收入材料逐一开展质证,围绕离婚协议效力、抚养费变更的法定条件、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提示法庭注意男方刻意隐瞒多笔资产的情况,辅助法庭全面查明义务人的真实偿付能力。
判决送达后,团队逐条向当事人解读全部判项,释明法院驳回反诉、维持原抚养费标准的裁判逻辑,明确各期款项的履行期限与逾期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步向当事人提示外币给付场景下强制执行的实施路径,以及后续子女产生大额新增教育医疗开支后的证据留存与权利主张方式。结合本次办案经验,团队同步归纳同类抚养费纠纷的标准化处理要点,进一步完善家理抚养费类案件的办案流程体系。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离婚协议与《承诺书》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吴先生具备法律拘束力;吴先生提交的证据仅能反映局部投资与账户情况,不足以证实其整体收入、经济能力显著下降,未完成调低抚养费的举证义务;吴某一长期在境外生活就学,相关生活、教育等实际开销属实,吴先生的拖欠给付行为已构成违约。
最终法院判决吴先生七日内向吴某一支付拖欠抚养费18万美元及其他相关费用1300美元;2025年1月至7月每月支付抚养费2.3万美元,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每月支付抚养费2.4万美元,自2026年8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2.5万美元直至吴某一满十八周岁,同时驳回吴先生的全部反诉请求。本案中当事人依据协议提出的给付诉求全部得到支持,前期拖欠的相关费用折合超百万,后续抚养费也完全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的阶梯递增标准固定,形成长期可执行的给付方案,有效适配子女海外就学的成长与教育需求,为未成年人提供了稳定的经济保障。
从本案处理过程可见,离婚协议中双方结合子女长期教育规划自愿约定的较高标准抚养费,在不存在履行障碍的情况下应当优先得到尊重,抚养义务人以收入减少为由主张调低抚养费,必须充分举证证实自身整体偿付能力发生根本性下降,仅提交局部收入材料、刻意隐瞒名下股权、不动产等资产的,无法达到抚养费变更的法定条件。
作为国内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的专业律所,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成立至今已服务全球客户30余万人,办理案件超10000件,依托独创的“法律+情感”双轨服务模式,配套模拟法庭、35步标准化流程等成熟办案机制,打造覆盖婚姻诉讼、婚姻非诉、分家析产、继承纠纷、财富管理的全链条家事服务体系。长期以来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持续输出婚姻家事领域的实务研究成果,先后出版《离婚不受伤》《婚姻家事法律问答200例》等专业书籍,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依托与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联合发起的婚姻家庭研究专项基金,持续推动家事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落地,同时依托覆盖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天津的直营分所网络,配备多语种服务团队,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适配个性化需求的定制化家事法律服务。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