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经济被禁止是什么原因

最新修订 | 2024-09-03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摆地摊虽然要考虑人流量,但也不是说随便找个人流量大的路段将你的摊位放在那就行。这样也许确实可以卖出去,不过同样也属于违法占道经营了。
地摊经济被禁止是什么原因

占道经营

摆地摊虽然要考虑人流量,但也不是说随便找个人流量大的路段将你的摊位放在那就行。这样也许确实可以卖出去,不过同样也属于违法占道经营了。将摊位摆在这种地方,一旦被城管发现可能就不止将东西收拾走这么简单了。之所以不允许这种摆地摊的方式,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大家都将摊位摆在路边,那么走几步路就看到几个地摊,一方面很不美观,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的情况,这种行为自然是不可取的,多地已经“叫停”了。

伴随着官媒“泼冷水”,一线城市也明确对于地摊经济说“不”。在这一背景之下,摆地摊还没真正开始,就已经“凉凉”了。本以为即将迎来的“全民摆地摊”,直接被降温。而看似盈利十分可观的行业,事实上也有很多人是亏本的。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国家能够出台政策鼓励摆地摊,自然也是有着一定道理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人都能在地摊市场“分一杯羹”。短期内摆地摊确实刮起了一阵风,不过这一热潮并没有持续太久。作为一种个人创业形式,没有人敢保证摆地摊是稳赚不赔的。

说它是“暴利行业”,也是有着一定道理的,有人的确凭借摆地摊发家。但是还有不少人对于地摊并不了解,盲目进入这一行业。由于对摆地摊并没有任何的经验,也拉不下脸叫唤,生意用惨淡来形容也不为过。随着之前大连一家夜市被“叫停”之后,不少地区也开始重视摆地摊这件事。地摊经济虽然可以给那些低收入群体,或者是失业群体带来一定的就业机遇,但是发展地摊经济的同时,也不可避免会出现很多问题。包括食品安全、垃圾处理以及扰民等现象,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的话,估计地摊经济被叫停也是迟早的事情。

对于那些还信心满满想要摆地摊的人来说,还是应该考虑清楚。不要连市场都还没调查,就草率的加入这一行业。如果突然被叫停的话,这类人的损失也会非常“惨重”。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2k字,预估阅读时间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9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地摊经济被禁止是什么原因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8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6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8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6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8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61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4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1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7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7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7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8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3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5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淮安152****804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6****351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700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叫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的原因是什么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食品添加剂被禁止生产经营的原因?
[律师回复] 一是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如使用甲醇兑制的假酒。二是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如添加三聚氰胺的婴儿奶粉、添加吊白块的米粉等。三是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如地沟油等。四是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是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六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七是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八是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九是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十是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一是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二是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三是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如《盐业管理条例》规定,对碘缺乏病地区必须供应加碘食用盐。未经加碘的食用盐,不得进入碘缺乏病地区食用盐市场。十四是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如用回收食品添加剂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剂,添加非法添加物的食品添加剂等。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1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分析为什么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的原因
[律师回复] 传销活动屡禁不止原因:
1、人的欲望是无穷的,总有人想要不劳而获,一夜暴富,传销往往就是抓住人的贪婪,不断给你洗脑,灌输思想,击溃你的心理;
2、官方打击传销的力度不够,地下传销组织越来越猖狂;
2、传销隐蔽性比较好,人数不够多时,比较难发现;
3、传销有一些会采取非法拘禁等手段控制人身自由,使得警方无法发现传销组织的所在。
相关法律规定:
1.《禁止传销条例》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2.《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我在电视中看到,交警系统每天都可以查出超载的现象,请问超载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屡禁不止?
[律师回复] 我国公路货物运输超载超限问题日渐严重, 我国公路货物运输超载超限问题日渐严重,超载的原因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主观原因、二是客观原因。
主观原因:一是货主对遵法守纪和道路安全行驶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考虑超载的严重后果及超载会给滋生和他人带来人身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二是货主被的经济利益冲昏了头脑,一切以利益最大化为中心,所以就想方设法超载,通过提高单位时间的收益率来降低成本,获取更大利润。三是货主、运出公司、交通部门、路政部门系统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关系,公路收费的杂而多、人工费用的增长、油料成本的上涨、消费者对商品压价等因素,导致货主通过超载来弥补其中的部分费用。
客观原因:一是法制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在新的《道路交通法》实施之前,依据我国的法律,对超载违章者只能5元的罚款和吊销执照一个月的处罚,这显然对违章者起不到警示的作用。尽管不少内部文件提高超载罚款的标准,但由于监督管理不够完善,使罚款就变成了“过路费”。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在这种状况下,系统的运作就不可能长久而稳定的,而事实又证明,一罚了之不是消除这种怪圈现象的有效手段,罚款并不能促成市场机制的回归,从优化货运市场环境。因此,如何才能够真正的让这个系统按照自身的规则正常运作,是整个系统中各要素所要认真的考虑问题。二、查阅相关资料可知,每辆车每年要交养路费、运输管理费、税收、工商管理费、车辆保险费、车船税、车辆挂靠车队的管理费、教育附加费、货物运输协会的管理费、过路过桥费、油料费等,在加上人员费用,按额定运重运载货物的利润,有可能出现运输亏损。三是我国物流市场管理混乱,物流信息化水平低,物流资源调配不合理等问题,导致超载现象路屡禁不绝。四、显而易见,超限超载屡禁不绝的表面现象是利益的驱使。但是在这个现象的背后确实一个长期结成的瘤疾,公路货运行业畸形生态。货主为了让消费者得到低价的产品,就向运输企业压价,而运输企 业为了生存就必须不断通过超载来弥补费用,从而谋取自己的一部分利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禁止近亲结婚的原因有哪些
两个致病基因相遇在一起的机会多了,子女的遗传病的机会也就多了。近亲婚配不仅给子女造成不幸,对社会、对民族都会带来很大的害处。现代遗传学证明了近亲之间是不能通婚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朋友最近想要进行假释相关手续的办理,想请问律师假释犯不适用禁止令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假释不适用禁制令
[律师回复]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创设了刑法禁止令制度,对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的罪犯,同时可以禁止其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而假释犯在假释期间,其假释条件和要求与宣告缓刑有类似之处,是否假释犯也存在刑法禁止令适用的可能性。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对许多条文进行了修改、增加、删减,其中新增设的刑法禁止令制度,引起了许多学者对此问题的研究。《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七十二条进行了修改,对于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的罪犯,同时可以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与此同时,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将禁止令纳入《刑法》丰富了我国的刑法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体现,也是符合当前刑罚轻缓化的潮流趋势。但《刑法修正案(八)》对于刑法禁止令的适用现仅限于管制和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因此本文重点在于探讨假释犯对于刑法禁止令适用的可能性。
  在现代刑罚制度中,假释无疑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其是当代刑罚宽缓化的体现,“假释是人犯自改过机关释放后而仍受当局约束的办法,他是被放回到社会去,但同时仍受严密监视,以便考察他是否可以住在自由社会里毋需监视。” 假释的目的在于使犯罪分子能够快速的回归社会、融入社会,不因监禁刑而与社会脱节。我国《刑罚修正案(八)》对假释的条件进行了相应修改,将刑法第八十一条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同时对假释犯进行社区矫正,但本文认为对假释犯仅靠社区矫正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必须辅以其他管束措施,那么刑法禁止令就成为一个不二的选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姻终止的原因是什么原因
按照有关规定,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三种。即,1、有一方当事人死亡,就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2、当事人之间按照规定办理了离婚手续的。3、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被法院依法宣告撤销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请问禁止令对于禁止犯罪分子的禁止性活动
[律师回复] 禁止令禁止犯罪分子从事的活动是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而定的,一般只是禁止以下几种活动: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2、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3、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4、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5、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法律依据】
《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
(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二)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三)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四)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五)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什么原因导致婚姻终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解除的原因包括两种法律事实:1、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2、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专利权终止的原因
专利权终止无外乎三种原因,分别是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同事现在已经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了,但是大家都不知道为什么,解除或终止合同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合同终止预示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也终止了,合同不再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本文主要为您详细解读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终止概述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也称合同终止,指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不复存在,据此合同不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一、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
  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是债的清偿,是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清偿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最主要和最常见的原因。
  
二、、合同终止方式之合同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而使债权债务关系提前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可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类。
  
(二)约定解除: 是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双方协商决定而进行的合同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即合同的协商解除。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即合同约定解除权的解除。
  
(三)法定解除:是解除条件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定解除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则应当在办理完相应手续后解除。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004年考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于一方严重违约对方解除合同后,合同中约定的( )条款仍然有效。
  A.质量 ;B.结算 ;C.仲裁 ;D.标的 ;E 担保 。   答案:B、C。
  
三、债务相互抵销
  债务相互抵销是指两个人彼此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使双方的债务在等额范围内归于消灭。债务抵销可以分为约定债务抵销和法定债务抵销两类。
  
(一)法定债务抵销:法定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法定债务抵销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要求必须是互负到期债务,且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符合这些条件的互负债务,除了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性质决定不能抵销的以外,当事人都可以互相抵销。
  
(二)约定债务抵销:约定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而发生的抵销。约定债务抵销的债务要求不高,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相同,但要求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地摊经济被禁止是什么原因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