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梦怡律师执业信息
姓名:樊梦怡
执业律所: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区:江西九江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济开发区泰山路一号中星商务大厦19楼
服务优势: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思路、丰富的实务经验,能精准拆解案件焦点、挖掘关键突破口。身兼多职,能更好衔接法律实务与社会需求。
执业理念:专业、诚信、尽责、高效,坚守客户至上,践行“守护正义、服务群众”初心。
多重身份加持,铸就专业法律实力
樊梦怡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自2012年执业至今,已有14年一线执业经验。这14年的深耕细作,让她在法律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
她身兼多职,担任九江市律师协会奖惩委副主任、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修水九江创业商会监事长、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调解员。这些多重身份使她既能紧跟司法实践的导向,又能深入了解行业的实际需求。比如在担任听证员和调解员的过程中,她能更直观地接触到不同类型案件的处理方式和矛盾焦点,从而将这些经验运用到日常的办案中,为当事人提供更贴合实际情况、更具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同时,樊梦怡律师还获得了诸多荣誉,如2025年度九江律师协会优秀会员、2023年度九江律师协会特殊贡献奖、修水九江创业商会优秀会员等。这些荣誉是对她专业能力和行业贡献的高度认可,也反映出她在法律行业中良好的口碑和影响力。此外,她还曾担任九江市妇联“法律明白人”项目讲师团成员,积极投身公益普法活动,为普及法律知识贡献自己的力量,体现了她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涉毒案辩护:精准策略助力被告轻判
在廖XX、王XX、刘XX、冷XX、杨X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中,樊梦怡律师为被告人杨X进行辩护。
本案的情况较为复杂,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廖XX、王XX犯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冷XX、杨X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其中,杨X被指控在明知是毒品的情况下,与冷XX共同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成份的毒品35克。
樊梦怡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分析。她首先从案件事实入手,仔细研究了每一个细节,包括被告人之间的交易过程、毒品的来源和流向、各被告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言等。通过对这些证据的梳理,她发现虽然杨X参与了与冷XX共同购买毒品的行为,但在整个过程中,杨X的作用存在一定的特殊性。
在辩护过程中,樊梦怡律师提出被告人冷XX、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罪中不宜划分主从犯的观点。虽然杨X与冷XX共同商量向被告人廖XX购买毒品,在出资、付款、取毒品等方面两人所起的作用有所不同,以及对毒品数量、质量产生争议后也有不同的表现,但他们实际持有毒品35克是一种客观的持有行为,其他行为的不同并不影响持有毒品这一行为的危害性本质。这一观点的提出,为杨X的量刑争取到了一定的合理性。
同时,樊梦怡律师还强调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如实供述罪行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她通过在法庭上充分阐述这一点,让法官充分认识到杨X在案件中的态度和悔罪表现。
最终,法院在判决时采纳了樊梦怡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定在被告人冷XX、杨X非法持有毒品罪中不宜划分主从犯,且考虑到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对杨X从轻处罚。被告人杨X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上缴国库。
通过这个案件可以看出,樊梦怡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思路和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制定合理有效的辩护策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她从不退缩,始终以专业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专业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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