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里,未成年人活泼好动,有时候可能会不小心给他人造成一些损害,比如在学校打闹时弄伤同学,或者玩耍过程中损坏了别人的财物。这时候就会涉及一个问题,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这就和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息息相关了,下面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事儿。
一、明确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典根据年龄和精神状态,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不同情况。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比如一个六岁的孩子在商场不小心碰倒了展示架上的商品,造成了损坏,由于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通常要由监护人来承担。
二、一般情况下的赔偿责任主体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例如,小明是个十岁的孩子,在小区里骑自行车时不小心撞到了一位老人,导致老人受伤。这种情况下,小明的父母作为监护人,需要对老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小明的父母平时对小明教育和监管很严格,已经尽到了监护职责,在赔偿时可能会适当减轻一些责任。
三、有财产的未成年人的赔偿方式
如果未成年人有自己的财产,比如接受赠与、继承遗产等获得的财产,那么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比如小红是个九岁的孩子,她在一次绘画比赛中获得了一笔奖金,之后在玩耍时损坏了邻居家的贵重花瓶。这时候就可以先用小红获得的奖金来赔偿邻居的损失,如果奖金不够,剩下的部分就由小红的监护人来赔偿。
四、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在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中,由于老师没有对活动规则进行充分讲解和安全提示,导致学生受伤,学校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确定未成年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是否合理,双方对赔偿责任的划分存在争议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未成年人民事赔偿问题时少走弯路,切实维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