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社交场合或者网络世界里,有时候会出现一些人恶意编造虚假信息去诋毁他人的情况。被诋毁的人心里肯定憋屈,就寻思着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让对方受到应有的惩罚,这就涉及到诽谤罪立不立案的问题了。那诽谤罪是不是符合某些情况就能够立案呢?这可是很多被诽谤者急切想知道的答案。
一、诽谤罪立案的法律依据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般来说,需要满足“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才可以。这儿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包括: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比如,张三为了报复李四,凭空编造李四偷东西的虚假事情,还到处跟别人说,这就可能符合了“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这一条。
二、“情节严重”的具体判定
关于“情节严重”,司法解释里也有相关说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一定规模,或者被转发次数达一定数额;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还是接着上面张三和李四的例子,如果张三把编造的内容发在网上,这个内容被点击浏览了很多次,或者被大量转发,给李四的生活和名誉造成极大影响,这就可能够得上“情节严重”的标准了。
三、诽谤罪立案的操作步骤
如果想要去让诽谤罪立案,首先得做好取证工作。比如聊天记录、网络截图、证人证言等。然后拿着这些证据去跟公安机关报案。不过呢,诽谤罪通常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所以有些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要是李四要追究张三的责任,他就得先把张三跟别人说他偷东西的聊天记录保存好,或者找听到张三说这件事的人来做证人。之后准备好刑事自诉状,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的内容要写清楚自诉人、被告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四、立案审查的相关情况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接到报案或者自诉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看看是否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如果符合,就会予以立案;不符合的,会说明理由不予立案。当事人要是对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假如李四去法院起诉张三,法院审查后要是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立案标准,就会跟李四说明原因。李四如果觉得不合理,就可以申请复议,再争取一下立案的机会。
诽谤罪立案之后,后续还有很多法律程序要走,比如审理、判决等。要是判决之后对方不执行判决结果该怎么办,又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再受侵害,这些都是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的律师都具备可核验的执业资质,不会做虚假承诺,能结合实际情况为你分析后续流程,提供合法合理的应对策略,让你在维权的道路上更有底气,更好地捍卫自己的名誉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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