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汽车保险都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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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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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常见的汽车保险类别包括第三责任险,车损险,划痕险,玻璃险,不计免赔险,还有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如果仔细去划分汽车商业保险的话,现如今各保险公司开发的汽车商业保险类别有上百种。各投保人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购买汽车保险的。
常见的汽车保险都有哪些

一、常见的汽车保险都有哪些?

1、第三者责任险

2、盗抢险

3、车上人员责任险

4、车辆损失险

5、车身划痕损失险

6、自燃损失险

7、玻璃破碎险

8、不计免赔险

二、没购买交强险该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三、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为:

1、交强险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交强险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四、交强险免赔范围

交强险的免责范围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除了法定交强险之外,其他一些常见的商业保险类别非常的多,可是投保率比较高的就是以上这几种,一般来说,和新手驾驶员购买商业保险的时候,虽然总体称之为全险,但也不可能购买了所有的商业保险的,几种常见的商业保险对新手驾驶员还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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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纠纷有哪些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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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常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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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辆损失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刚相反是顾自己的,如果您爱惜自己的车就要买。
3、第三者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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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车盗抢险
盗抢险,全称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5、车上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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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过失责任险
投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毁,保险车辆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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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痕险即车辆划痕险,它属于附加险中的一项,主要是作为车损险的补充,能够为意外原因造成的车身划痕提供有效的保障。划痕险针对的是车身漆面的划痕,若碰撞痕迹明显,划了个口子,还有个大凹坑,这个就不属于划痕,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
9、玻璃单独破碎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的车险在使用过程中,车辆本身发生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车主一定要注意“单独”二字,是指被保车辆只有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出现破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可以进行赔偿。如果车主想知道玻璃单独破碎险多少钱,可以通过下面的车险计算器来计算价格,也可以借此机会来比较一下哪家的保险公司车险价格更实惠,从而更有助于车主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公司进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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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私家车保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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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很普遍,作为一个刚刚涉足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特别想问一下各位,尤其是懂法律的朋友,请问房产交易常见纠纷有哪些?
[律师回复]
1、定金纠纷
定金纠纷是房产纠纷中的一个很常见的种类,合同签订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约定要全面,特别是对定金退回的适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合同法中适用定金罚则,如果购房者不履行债务,没有权利要求售房者返还定金。售房者如果不履行债务,需要向购房者返还双倍定金。
2、一房二卖纠纷
一房二卖也是房产交易中常见的纠纷,简单来说,一房二卖就是售房者将同样的房子卖给两个人。避免一房二卖,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购房者要保证定金是交给售房者;
其次,查看售房者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情况,最好将房屋所有权证书提存;第
三,房子交易的款项不要一次性付清;
最后,网签要及时。
3、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
合同签订完之后,很可能会出现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为购房者带来了一系列的纠纷。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确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应该要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
4、房屋质量纠纷
房屋质量一般在房屋交付之后购房者才容易发现,比如一些裂缝、渗漏等问题。如果您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以下解决办法:第
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第
二,双方协商调解;第
三,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第
四,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5、中介费纠纷
很多人买房是通过中介,因此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履行,这个时候购房者想要要回中介费,但是中介机构却不退。对于这样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应该查看合同没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问题。签订协议的时候,最好在协议中约定好中介费的退回情况。
6、房屋广告虚假纠纷
售房者买房的时候很喜欢对自己的房屋进行美化,比如形容房子有美好的环境、有假山、有公立学校等,但是
最后购房者收房的时候却发现与形容的完全不符。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应该将广告中有的事物写进合同中,并且约定好虚假的话应该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7、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
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时候容易出现这样的纠纷,购房者事先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也没有看房产证,很有可能出现合同解除的风险。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询问财产是否有共有关系。
8、小产权房买卖纠纷
很多小产权房因为价格比较低而受到很多人的青睐,但是购房者要知道买卖这种产权性质的房屋是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的。如果发生纠纷,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
最后房子还要被退回。最购房者来说就是吃了很大的亏。
9、房屋配套设施无法及时使用纠纷
很多购房者买了房子但是住进去之后发现房子配套的暖气等无法使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些配套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因此,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对这些问题进行约定。
10、房产买卖中户口迁出纠纷
购房者买房之后却发现原房主的户口还没有迁出,购房者要求售房者尽快迁出,但是原房主却迟迟不解决。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一定要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一定要约定好不履行的违约责任。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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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监盘有哪些常见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存货的重大错报对于流动资产、营运资产、销售成本、毛利以及净利润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存货的重大错报对于其他某些项目,例如利润分配和所得税,也具有间接影响。 审计人员对存货审计的目标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便确证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有关认定。存货监盘作为一项核心的审计程序,可以获取证据以证实被审计单位记录的所有存货确实存在。并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合法财产,同时也已经反映了被审计单位拥有全部存货。 存货监盘的步骤 1.制定存货监盘计划 审计人员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特点、盘存制度和存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情况,在评价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存货监盘计划。对存货监盘做出合理安排。制订盘点计划时最好有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参与,听取其意见,以便引起被审单位参与盘点人员重视。另外制订盘点计划时。审计人员应与被审计单位人员协调,实施以下几点工作: (1)了解存货的内容、性质、各存货项目的重要程度及存放场所。 (2)了解存货会计系统及其他相关的内部控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包括:采购、验收、存储、领用、加工(生产)、装运等方面。 (3)评估与存货相关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及重要性。影响固有风险的因素有:存货的数量和种类、成本归集的难易程度、运输的便捷程度、废旧过时的速度或易损坏程度、遭受失窃的难易程度等等。 (4)审阅以前年度的工作底稿。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存货存放情况、存货盘点程序以及其他在以前年度审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存货盘点的时间安排、识别周转缓慢的存货、存货的截止确认、盘点小组人员分工的确定以及存货的多处存放等,审计人员均应对此充分关注。 (5)考虑实地察看存货的存放场所。有助于在盘点工作开始之前发现潜在问题,例如难以盘点的存货、周转缓慢的存货、过时的存货、残次品以及代销存货。 (6)利用专家的工作。考虑是否存在对专业知识提出较高要求的存货项目。 (7)复核或与管理当局讨论其存货盘点计划。 审计人员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以评价盘点计划能否合理地确定存货数量和状况:1)盘点时间的安排。盘点时间最好选择在会计期末以前。实际上多数情况的监盘是在会计期末以后进行的,这就需要编制从盘点日到期末的存货余额调节表来证实期末存货余额的正确性。盘点期问存货应停止流动,并分类摆放。如有可能,对于生产企业,监盘日应选择生产间歇期进行。2)存货盘点范围和场所的确定。3)盘点人员的分T及胜任力。盘点参与人员的选择要有代表性。供应、保管财务、生产等部门的有关人员都应参与。4)盘点前的会议及任务布置。盘点计划实施前,审计人员要将盘点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到每一名参与人员。5)存货的整理和排列,毁损、陈旧、过时、残次及所有权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存货的区分。6)存货的计量工具和计量方法。7)在产品完工程度的确定方法。8)存放在外单位的存货的盘点安排。9)存货收发截止的控制。10)盘点期问存货移动的控制。11)盘点表单的设计、使用与控制。12)盘点结果的汇总及盘盈、盘亏的分析、调查与处理。 2.存货监盘程序 (1)存货监盘的观察程序。在被审计单位盘点存货前,审计人员应当观察盘点现场,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并附有盘点标识,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对未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审计人员应当查明未纳入的原因在实施存货监盘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跟随存货盘点人员,注意观察被审计单位事先制定的存货盘点计划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盘点人员是否准确无误地记录了被盘点存货的数量和状况。 (2)存货监盘的抽查程序。审计人员应当进行适当抽查,将抽查结果与被审计单位盘点记录相核对,并形成相应记录。抽查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证实被审计单位的盘点计划已得到适当的执行(控制测试),而且也是为了证实被审计单位的存货实物总额(实质性测试)。审计人员应考虑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盘点记录选取抽查项目。 抽查的范围通常包括所有盘点工作小组的盘点内容以及难以盘点或隐蔽性较强的存货。如果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程序不满意,或者审计人员未能观察到相当比重的存货盘点项目,还应当实施实质性的盘点程序。而且,要尽可能避免被审计单位了解自己将抽取测试的存货项目。在抽查时。审计人员应当从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以测试盘点记录的准确性;还应当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盘点记录。以测试存货盘点记录的完整性。如果审计人员在实施抽查程序时发现了差异,很可能表明被审计单位的存货盘点记录在准确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错误。由于抽查的内容通常仅是存货盘点中的-d,部分,所以在抽查中发现的错误很可能意味着在被审计单位的存货盘点中还存在着其他错误。一方面,审计人员应当查明原凶。并及时提请被审计单位更正。另一方面.被审计单位仅仅改正已发现的错误是不够的.审计人员还应当考虑错误的潜在范围和重大程度。在可能的情况下。增加抽查范围以减少错误的发生。审计人员还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重新进行盘点.重新盘点的范围可限制在某一特殊领域或特定盘点小组。 3.存货监盘和抽查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情况 (1)审计人员应当特别关注存货的移动情况,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 (2)审计人员应当特别关注存货的状况,观察被审计单位是否已经恰当地区分所有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的存货。记录这些存货以便事后追查以及编制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 (3)审计人员应当获取存货盘点日前后存货收发及移动的凭证,检查库存记录与会计记录期末截止是否正确。在对期末存货进行截止测试时,通常应当关注:1)所有在截止日期以前入库的存货项目均已包括在盘点范围内并已反映在账簿中,且任何在截止日期以后入库的存货项目均未包括在盘点范围内,也未反映在账簿记录中:2)所有在截止日期以前装运出库的存货项目均未包括在盘点范围内且未反映在账簿记录中,任何在截止日期以后装运出库的存货项目均已包括在盘点范围内,并已反映在账簿中;3)所有已确认为销售、但尚未装运出库的商品均未包括在盘点范围内且未反映在账簿记录中;4)所有已记录为购货、但尚未入库的存货均已包括在盘点范围内并已反映在账簿中;5)在途存货和被审计单位直接向其顾客发运的存货均已得到了适当的会计处理。 (4)在存货监盘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获取存货验收入库、装运出库以及内部转移截止等信息。以便将来追查至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 4.存货监盘结束时的工作 在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结束前,审计人员应当: (1)再次观察盘点现场,以确定所有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均已盘点; (2)取得并检查已填用、作废及未使用盘点表单的号码记录,确定其是否连续编号,查明已发放的表单是否均已收回,并与存货盘点的汇总记录进行核对。审计人员应当根据自己在存货盘点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对被审计单位最终的存货盘点结果汇总记录进行复核,并评估其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实际盘点结果。 如果被审计单位采用永续盘存制核算存货,审计人员应当关注永续盘存制下的期未存货记录与存货盘点结果之间是否一致。如果这两者之间存在重大差异,审计人员应当通过追加审计程序查明原因,并检查永续盘存记录是否已做出了适当调整。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的盘点方式及其结果无效,审计人员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重新盘点。 存货监盘出现的问题 审计过程中应用监盘最多的是存货的监盘。由于期末存货的数量直接影响到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金额,存货监盘可以有效地证实存货的存在性和完整性及存货的品质状况,所以监盘程序执行得好坏与审计报告的质量息息相关。目前审计人员在存货监盘的理解和实施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审计过程中注意。存货监盘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 对存货监盘程序没有足够的重视。在审计过程中,有时为了保证存货账面金额的正确性,对其提供的有关盘点资料缺乏认真仔细的分析性复核,便直接将获取的单位盘点资料作为审计工作底稿,从而产生了潜在的审计风险。 另外,在日常审计过程中,容易忽视对在产品和异地库存货(存放在外地存货)的盘点,也容易产生审计风险。例如我们在对某生产日用消费品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对异地库的存货进行了监督盘点,共和该公司账面异地库存货数量进行核对,结果发现数量相差很大。究其原因发现异地库存放了大量兑奖用的存货,该部分兑奖用的存货兑奖时未计销项税,也未包含在公司账面金额中,而是作为生产的正常消耗进入了生产成本,这种情况仅凭审查财务资料是无从发现的,由此可见监盘的重要性。对在产品由于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产品生产特点,使得我们在确定在产品的数量和金额上有一定的困难,于是在财务资料正确的情况下以账面数量和金额作为审定数量和金额,这样也容易导致审计风险。 再有就是多数情况下存货盘点比较艰苦,盘点也比较繁杂,使得我们容易产生畏难和烦躁情绪,从而放松对存货的监督盘点,这样也容易产生审计风硷。例如在对某公司异地库盘点时,当时仓库温度接近零下10度,存货品种繁多且数量大,加上有些存货的摆放并不是很整齐,可想而知盘点的难度和艰苦,但我们并没有放弃应有的监盘程序,逐项认真仔细地进行盘点,结果发现某种产品实点数比仓库账面数多300箱,经查,才知盘盈产品系已售代客户保存的产品。针对这一存货控制的弱点,我们提出保存物资数量应由财务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共同控制,不能只听保管员一面之词。 存货监盘结果的表达与披露。对于存货监盘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一定要结合其他审计程序究其原因,考虑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例如我们在对某锅炉厂索取的其已盘点资料显示其盘点过程中有盘盈、盘亏,但审查其管理费用时却未发现存货盘盈、盘亏记录,便进行详细审查,发现该厂存货盘盈、盘亏均直接通过领料单进入了生产过程,造成该月产品生产成本不实,盘盈存货成为账外物资。 由此可见,通过执行存货监盘程序,审计人员不仅可以证实存货的存在性,对其完整性和品质状况加以确认,还可以利用观察、询问等方法了解被审单位已售出、企业代保存物资的状况,防止以代保存物资充当库存物资。 存货监盘的意义 存货监盘程序是审计人员在参加被审计企业的存货盘点过程中所实施的抽查盘点和观察工作。实施存货实物监盘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被审计企业存货计量和存货记录程序的运作是否有效。 在制造业和商业企业,存货在会计报表中占有重要位置,期末存货余额的大小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均有直接影响。存货的期末结存数量直接影响对存货的期末余额的确定。对存货数量的确定是存货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存货作为一项实物流动资产具有流动性强和不易确定数量的特点。实物监盘作为实施存货实质性测试的内容之 一,是确定存货存在状况和存货数量的重要方法。 首先,通过存货监盘可确定存货的存在性和存在状况。在实物监盘过程中,审计人员关注残次、毁损、滞销积压的存货,这帮助审计人员在确定存货的价值时正确评估确认其计价。 其次,通过进行存货监盘而形成的记录可为检查其它相关会计科目提供有关的审计证据。在存货盘点中取得的存货截止日记录可用于测试对销售及应收账款、采购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正确截止日。 第三,实施存货监盘可以使审计人员对影响企业经营运作的重要因素及这些因素是如何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有很好的理解。存货监盘有利于审计人员加强对被审计企业基本情况的了解,并针对存货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管理人员提出改进建议。 存货监盘中应注意的问题 审计过程中应用监盘最多的是存货的监盘。由于期末存货的数量直接影响到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金额,存货监盘可以有效地证实存货的存在性和完整性及存货的品质状况,所以监盘程序执行得好坏与审计报告的质量息息相关。目前审计人员在存货监盘的理解和实施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审计过程中注意。存货监盘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 对存货监盘程序没有足够的重视。在审计过程中,有时为了保证存货账面金额的正确性,对其提供的有关盘点资料缺乏认真仔细的分析性复核,便直接将获取的单位盘点资料作为审计工作底稿,从而产生了潜在的审计风险。 另外,在日常审计过程中,容易忽视对在产品和异地库存货(存放在外地存货)的盘点,也容易产生审计风险。例如我们在对某生产日用消费品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对异地库的存货进行了监督盘点,共和该公司账面异地库存货数量进行核对,结果发现数量相差很大。究其原因发现异地库存放了大量兑奖用的存货,该部分兑奖用的存货兑奖时未计销项税,也未包含在公司账面金额中,而是作为生产的正常消耗进入了生产成本,这种情况仅凭审查财务资料是无从发现的,由此可见监盘的重要性。对在产品由于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产品生产特点,使得我们在确定在产品的数量和金额上有一定的困难,于是在财务资料正确的情况下以账面数量和金额作为审定数量和金额,这样也容易导致审计风险。 再有就是多数情况下存货盘点比较艰苦,盘点也比较繁杂,使得我们容易产生畏难和烦躁情绪,从而放松对存货的监督盘点,这样也容易产生审计风硷。例如在对某公司异地库盘点时,当时仓库温度接近零下10度,存货品种繁多且数量大,加上有些存货的摆放并不是很整齐,可想而知盘点的难度和艰苦,但我们并没有放弃应有的监盘程序,逐项认真仔细地进行盘点,结果发现某种产品实点数比仓库账面数多300箱,经查,才知盘盈产品系已售代客户保存的产品。针对这一存货控制的弱点,我们提出保存物资数量应由财务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共同控制,不能只听保管员一面之词。 在存货监盘过程中,应注意既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做,又要把握侧重点,才能有效地控制审计风险。 制订存货实地盘点计划。计划的详细程度可根据被审单位规模的大小来定,当然制订盘点计划需要对被审单位的产品生产和储存有一定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合理安排盘点时间,有的放矢。制订盘点计划时最好邀请被审单位领导参与,听取其意见,以便引起被审单位参与盘点人员重视。另外制订盘点计划时,审计人员应与被审单位协调,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①盘点时间最好选择在会计期末以前。实际上多数情况的监盘是在会计期末以后进行的,这就需要我们编制从盘点回到期末的存货余额调节表来证实期末存货余额的正确性。 ②盘点参与人员的选择要有代表性。供应、保管、财务、生产等部门的有关人员都应参与。 ③盘点期间存货应停止流动,并分类摆放。对生产企业,监盘日应选择生产间歇期进行。盘点计划实施前,审计人员要将盘点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到每一名参与人员。 采取恰当的盘点方法。 ①盘点前准备盘点表,同仓库保管明细账进行核对,由于仓库实行保管负责制,一般情况这种核对是相符的。 ②抽点样本量。企业盘点人员盘点后,审计人员应进行抽点,抽点的样本一般不得低于存货总量的10%。 ③审计人员应向被审单位索取存货盘点前的 最后一张验收报告单(或入库单)、最后一张货运文件(或出库单),作为截止测试时的依据。 ④在产品的盘点。出于管理或生产上的要求,无法为存货盘点而中断生产的,就使得在产品的盘点十分困难。例如我们对某建筑陶瓷厂在产品的盘点,由于在产品陶瓷带有很强的行业生产特点,我们会同生产管理有关部门人员、相关专家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盘点方案进行盘点,窑内在产品基本是固定的,我们便在烧制出窑时盘点其数量,作为在产品数量,这样保证了在产品数量在某一时点上的真实准确。 ⑤异地库存货的盘点。如为外单位代为保管,不能亲自盘点时,一定要采取适当的替代程序,如发询证函、查看原始单据等;如为本单位保管,则一定要亲自监督盘点。否则,应考虑对审计报告意见的影响。 ⑥对一种存货有几个存放地点的,我们应尽量对其一次、连续不断的盘完,防止有关人员利用空隙,串通作弊。 存货监盘结果的表达与披露。对于存货监盘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一定要结合其他审计程序究其原因,考虑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例如我们在对某锅炉厂索取的其已盘点资料显示其盘点过程中有盘盈、盘亏,但审查其管理费用时却未发现存货盘盈、盘亏记录,便进行详细审查,发现该厂存货盘盈、盘亏均直接通过领料单进入了生产过程,造成该月产品生产成本不实,盘盈存货成为账外物资。 由此可见,通过执行存货监盘程序,审计人员不仅可以证实存货的存在性,对其完整性和品质状况加以确认,还可以利用观察、询问等方法了解被审单位已售出、企业代保存物资的状况,防止以代保存物资充当库存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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