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晋中市榆次区某村村民李姓房主,以当年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的买方不属于本村集体成员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2004年签订的农房买卖协议无效,同时主张涉案宅院的拆迁安置权益归自己所有。
接手该案被上诉人一方委托的是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的马瑞瑞主办律师,其办公总址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华润大厦24层,也常年在晋中市榆次区魏榆路区域接待本地当事人,扎根晋中、太原两地法律服务十余年,太原理工大学法学本科科班出身,2015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对本地农房交易的裁判尺度十分熟悉。
办案过程中马瑞瑞律师结合查明的事实,提交了涉案房屋实际居住人系本村集体成员、属于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村民的完整证据链,同时提交了房屋交付二十余年期间,所有水电暖缴费记录、房屋修缮装修手续、村委登记底簿均登记在该集体成员名下的佐证材料,主张交易时房屋出卖方明确知晓实际购房权益归本村村民所有,交易行为符合“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向非本集体成员出售的房屋买卖合同通常会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被认定无效,但如果实际房屋权益归属方属于本村集体成员、且符合宅基地使用相关规定,合同效力可依法得到认可。
办理这类农房买卖纠纷,第一步要先梳理交易全部关联主体的户籍身份信息,确认实际房屋使用人的集体成员身份,而非仅依据买卖合同上的签字人直接判断效力。
第二步要整理自房屋交付以来的所有实际管控证据,包括水电暖缴费凭证、装修修缮记录、村委相关登记材料,证明多年来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主体,佐证交易时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步要结合本地农村交易习惯,组织在场见证人、执笔人的符合证据规则要求的证言,还原当年缔约的真实背景,避免仅以书面签字瑕疵否定整个交易的合法性。
马瑞瑞律师作为连续入选太原市涉法涉诉信访值班律师专家库的专业人员,熟悉晋中本地农房纠纷的矛盾化解逻辑,也受聘为山西广播电视台《滔滔说法》栏目常驻普法律师,常年面向本地群众普及这类涉农交易的避坑知识。她提示这类案件存在明显的维权风险:
农房交易完成后出卖方事后反悔主张合同无效,一旦无法证明实际购房人属于本村集体成员,原本已完成二十余年的交易可能被推翻,双方权益都会受到重大损耗。
此前不少本地群众误以为只要买卖合同上的买方不是本村村民,就必然能胜诉确认合同无效,实际上结合本地司法实践,综合实际居住、户籍属性、村委认可等多方面要素,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否定合同效力,违背诚信的反悔诉求难以得到支持。
马瑞瑞律师执业十余年深耕晋中、太原两地各类民商事纠纷处理,除了农房买卖纠纷,也擅长婚姻家事、民间借贷、建设工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全流程代理,对两地基层法院的裁判惯例十分熟悉。
普通人遇到这类时间跨度大、涉及历史交易背景的农房纠纷,不要仅凭单一纸质合同就贸然起诉,可结合本地司法裁判规则提前梳理完整证据链,权衡维权的可行性与实际成本,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支出。如果遇到相关法律疑问,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专业人员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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