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先行羁押折抵刑期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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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先行羁押然后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两日,违法者在法院还没有宣判前就已经被羁押的清新,也是时有发生的,但是没有判刑,那么原则上公民依旧是有人身自由权的,故此在量刑后,需要用羁押的期限来折抵管制刑期。
管制先行羁押折抵刑期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管制先行羁押折抵刑期的规定是怎样的?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管制和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管制刑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管制和拘役的区别如下:

(一)定义、特定的不同

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1)罪行较轻;(2)危险性较小

3、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4、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的自由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管制的各种期限是三个月到两年数罪并罚不超过三年拘役的各种期限是一个月到六个月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

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只是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相对拘役惩罚性要轻所以时间比拘役长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

(二)期限不同

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

(三)是否关押不同

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

(四)参加劳动的待遇不同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

很多的刑事案件的涉案人员,虽然还没有被法律宣判执行刑罚,但是就已经被公安机关羁押,此种情形,只要最后并不是被判处死刑或者是无期徒刑,那么就可以用羁押的时间来折抵刑期。故此公安机关在限制违法者的人身自由时,需要计算好羁押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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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羁押折抵管制可以吗?
先行羁押折抵管制是可以的,对于在判决前羁押一天则会折抵管制两天,如果是被判决拘役的则是羁押多久折抵多久原则来处理,有期徒刑也和拘役一样处理。管制的刑期会从判决执行当天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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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管制判决前先期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哪里错了
[律师回复] 留置具有强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的功能,作为一种介于行政活动和刑事司法活动之间的行为活动,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措施。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的双重性质。
由于留置不属于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适用对象既可能是违法的,也可能是构成职务犯罪的人员。留置是在24小时监控下,从留置的
第一分钟到解除留置前的最后一分钟都处在监控之下。
根据法律规定,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从性质上来看,留置措施限制和剥夺了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应当予以折抵刑期。而且,以前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折抵刑期,现在由于体制改革,转为监察委员会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从公平公正的角度考虑,留置也应当可以折抵刑期。故根据法律规定,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省级以下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批准。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二十二条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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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判决前先期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哪里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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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羁押期与缓刑折抵吗
刑事案件中被判处缓刑的话先期羁押的时间跟缓刑考验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是从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以后才开始计算的。缓刑本身就已经是对犯罪嫌疑人从轻进行处罚了,在缓刑考验期间罪犯也不需要在监狱中执行,所以羁押时间折抵缓刑考验其实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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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是撒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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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羁押折抵刑期如何计算
关于审判之前先行羁押折抵刑期,需要区分主刑的情况。1、如果主刑是管制的,那么审判之前羁押一日,此时可以折抵刑期二日。2、如果主刑是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话,那再审判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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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限怎样折抵刑期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三、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发回重审人民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四、缓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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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发回重审人民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四、缓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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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先期羁押折抵缓刑几日
当前,按照《刑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先期被羁押的,之后也不能折抵缓刑的时间。不过,如果是主刑被判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话。那么先期被羁押的则此时可以折抵刑期。但是对缓刑的时间却不能进行折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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