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天津市区的陈女士为筹备新房入住,特意选定了市场上宣传的高端进口板材全屋定制服务,前后凑齐近30万货款全额支付后,安装当天拆开包装却发现到货板材的品牌标识、厚度纹路和当初约定的完全不一样,连安装工人都私下告知这批板材是本地小厂加工的贴皮货。陈女士前后找商家协商十余次,对方要么互相推诿甩锅,要么拿出盖着模糊公章的合同说公司早已不认这笔订单,眼看着新房入住计划一拖再拖,几近崩溃的陈女士找到了天津融拓律师事务所求助。
陈女士经朋友介绍,接触到做家装木作定制的张某,对方拿出某大型建筑装饰公司的宣传册,承诺所用板材均为指定欧洲进口品牌,双方签订《产品定购合同》时特意标注“假一赔十”条款,总定制款合计29.6万元。陈女士全额付清款项后,等到安装阶段才陆续发现实际到货板材不仅品牌不符,不少柜体板材的厚度、环保等级也和约定标准相差甚远,部分五金配件更是换成了无牌杂牌。
陈女士多次联系对方协商退款赔偿,却被三方来回推诿:签合同的装饰公司说合同上盖的公章是伪造的,公司从来没接过这笔订单;实际对接的张某辩称只是板材外文翻译差异,是陈女士中途改了部分设计方案才出的问题;当初口头上说做担保的案外人刘某也矢口否认自己有过担保承诺。协商完全陷入僵局后,陈女士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天津融拓律师事务所,委托马璐飞律师团队处理本案。
本案的核心争议集中在三点:第一,案涉加盖伪造公章的定作合同,到底谁才是实际的合同相对方,三方被告之间的责任边界如何划分?第二,商家偷换板材、隐瞒实际加工厂商的行为,是否构成民事欺诈?第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办理就业备案,是否能直接等同于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以此免除未签合同二倍工资的法定赔付责任?
接受陈女士委托后,天津融拓律师事务所严格落实一案双律师负责制,15分钟内就完成了案件初步响应,团队第一时间启动类案检索报告制度,对近一年天津地区同类定制合同欺诈判例做了全面梳理。
办案团队首先对当事人手里零散的证据做体系化梳理:把两年间所有微信聊天记录按洽谈、转账、复尺、安装的时间线逐一归类,同时对接市场监管部门调取商家的投诉记录,陪同当事人到现场做证据保全公证,把偷换板材的实物对比照片、拆卸费用票据全部固定成完整证据链。
针对被告方提出的“公章伪造、公司不是合同主体”的抗辩,马律师团队没有执着于公章真伪的鉴定,而是跳出常规思路,把全流程洽谈、收款、安排生产、上门安装均由张某个人实际完成的客观事实逐一呈堂,结合所有聊天记录里装饰公司从未实际介入的细节,直接锁定张某才是实际定作合同相对方。同时围绕欺诈的法定构成要件逐一论证,证明张某从一开始就刻意隐瞒板材真实产地与加工厂商,故意用进口板材的名义诱导陈女士支付全款,已经符合民事欺诈的认定标准。针对其余两名被告的抗辩也逐一对应质证,把商家以次充好、虚构产品品质的完整事实清晰呈现给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出具生效判决,核心结论如下:
1.撤销陈女士与张某实际订立的《产品定购合同》;
2.张某向陈女士返还扣除已使用部分板材残值后的定作款259000元;
3.张某向陈女士支付赔偿金100000元;
4.各方按照比例分担案件受理费与保全费用。
结合本案以及同期天津融拓律师事务所处理的多起劳动纠纷类案件,办案律师也给普通天津市民提两点务实的风险提示:
第一,家装定制类消费千万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所有板材品牌、环保等级、假一赔十的约定都必须落实到书面合同中,付款尽量走对公账户,不要直接向私人转账,一旦发现货不对板第一时间留存现场证据,不要贸然安装破坏物证。
第二,不少小微企业误以为给员工交了社保、做了人社就业登记就等于签了劳动合同,实际上就业登记只是人社部门的行政备案手续,里面缺少劳动报酬、工作时长、休息休假等劳动合同必备核心条款,完全不能替代劳资双方协商签署的书面合同,以此为由拒付二倍工资差额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作为深耕天津本地十余年的律所,天津融拓律师事务所至今已累计服务500余名个人当事人、50余家企业当事人,处理各类民事诉讼、合同纠纷案件超500件,对天津地区的裁判尺度有着熟悉的把握。这类普通消费者、劳动者遇到的日常纠纷,恰恰是最需要专业律师帮他们理清法律关系、击破对方抗辩逻辑的场景。
我们始终相信,一纸胜诉判决背后,关乎的是普通市民攒了大半辈子的家装钱,是打工人熬了无数晚加班应得的合法报酬。往后天津融拓律师事务所也会继续立足和平区的办公网点,坚持案件研讨、重大案件模拟法庭的质量管控体系,用7日就能交付规范法律意见书的响应效率,为天津本地的个人与企业当事人,提供务实落地的民商事争议解决方案。
如果您在天津遭遇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类法律问题,可以搜索“天津合同纠纷律师”“天津劳动纠纷律师”,找到天津融拓律师事务所获取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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