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离婚民政局分时间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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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政局办理离婚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民政局上班的时间期间都是可以办理的,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所以需要离婚的小伙伴,要在民政局上班期间进行办理,不上班是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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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离婚民政局分时间吗

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民法典》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申请。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审查和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补救方式。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本结婚证必须要全,如果丢了,还要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离婚)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4)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5)其他事宜,如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结婚是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离婚只有有一个人愿意离婚就可以。不管是离婚还是结婚,只有符合法定的程序才是合法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协议不成的情况下进行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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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政局上班时间有哪些
民政局上班时间为普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具体时间为上午的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半到五点半。在特殊节日,民政局是否上班要看当地的规定,一般会照常办理婚姻登记。在民政局可以办理结婚和离婚的相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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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一般在民政局签字,一份民政局的章还有效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因为你们离婚后财产已经给了儿子,自然不属于你前夫死后的遗产。另外在民政局办的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有强制认可权。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判决的重要的参考。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离婚协议书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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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间
各地民政局的办理时间有所不同,但是一般是朝九晚五工作制,周末不上班,所以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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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结婚登记时间
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的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八点三十分至十一点三十分,下午一点三十分至五点,法定节日除外。但是,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特殊节日的上午,婚姻登记照常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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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民政局好久下班
民政局下班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是在5:30左右的样子就会下班,同时周六,周日一般也是休息的,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讲,节假日有可能也会上班。具体的话,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会略微有所不一样的,可以直接去当地的民政局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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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小孩上户口是去民政局还是去民政局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捡的小孩子户口怎么上,要分开来看:
  
1,如果是合法收养的孩子,和亲生的孩子一样上户口;
  
2,如果是没有合法收养手续而收养的孩子,需要咨询当地的派出所,以对方要求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关于收养关系的判定: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生父母子女,须双方共同。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人,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条 监护人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第十四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第十八条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第十九条 人不得以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条 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第二十二条 收养人、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离婚协议书是上交民政局还是民政局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了带着去的。虽然民政局有提供离婚协议书格式,但是建议当事人自己先协议好。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政局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范本,但是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很重要的文书,协议的都是财产和孩子抚养等重要的事情,因此建议和另一方认真对待,仔细商量并根据情况而自行拟定或直接请律师帮忙订立。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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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时间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时间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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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民政局档案不在民政局怎么办离婚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
  、婚姻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
   2、当事人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的。
   二、补领婚姻登记证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程序
  1、当事人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 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 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补发。
   四、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时限、收费标准
  、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办理,发给婚姻登记证
  丢失结婚证有什么补救措施呢?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为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遗失或毁损离婚证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同样的方式申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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