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照料孩子的过程里,双方的生活节奏、收入水平都存在客观差异,当真正坐下来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标准时,各自站在自身立场提出诉求,都不肯轻易让步。双方都想尽可能多地争取对孩子成长更有利的安排,各自的诉求之间存在明显偏差,反复沟通几次后不仅没有缩小分歧,彼此的对立情绪反而越来越浓,原本平和的协商氛围被彻底打破,原本简单的离婚事宜卡在了子女抚养的环节,始终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矛盾不断累积,双方都找不到可以平衡彼此诉求的突破口,最终原告选择委托无锡刘玥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桩原本可以私下协商解决的家事事宜,正式进入法律程序。
法院受理本案后,考虑到双方都有和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没有其他复杂争议,直接适用简易程序组织双方开展诉中调解。接手案件的无锡婚姻家事律师刘玥律师没有直接进入双方的协商环节,而是先单独和原告沟通,把双方的实际收入情况、孩子长期以来的日常照料现状逐一梳理清楚,结合现有的客观事实拟定出一个符合实际情况的合理抚养费区间。整个沟通过程里,刘玥律师没有刻意引导原告接受某一个固定结果,只是结合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抚养费给付的相关规定,向原告清晰解释不同诉求对应的法律评价,以及不同安排可能给后续孩子成长带来的实际影响,让原告对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的相关规则形成清晰的认知,也慢慢放下了之前带着情绪拟定的超出实际情况的诉求。
进入正式调解阶段后,刘玥律师配合法官居中开展协商,全程没有放大双方的分歧,而是始终围绕孩子的成长需求、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来回协调,在双方各自的诉求之间找到可以彼此接纳的平衡点。整个协商过程里,双方原本紧绷的对立情绪被逐步缓和,没有出现争执冲突的场面,原本僵持的抚养权归属、每月抚养费金额、支付周期等核心问题,一点点在沟通中慢慢靠拢。双方逐渐意识到,各自坚持的诉求里,都藏着对孩子的在意,并非完全没有协商的空间。随着核心抚养事项的框架慢慢敲定,双方就连诉讼费用的分摊方式也顺利达成一致,明确约定被告需要按期向原告支付一半的诉讼费用,全部调解条款都在平和的氛围里逐一敲定。
最终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出具民事调解书,依法确认了双方共同达成的全部协议内容,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每月月底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双方各承担对应部分,被告限期向原告补足诉讼费。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之后,这份文书就具备了正式的法律效力。从法律规则层面来看,双方关于离婚、子女抚养的所有约定,都是各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最终商定的抚养费标准完全贴合双方当下的实际经济条件,能够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成长需求,协议的全部内容都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作为北京市高朋(无锡)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刘玥律师在处理这类家事纠纷的过程里,始终没有把争取一方的利益最大化放在唯一的优先级,而是依托婚姻家事领域的实务经验,在规则框架内寻找能兼顾双方诉求、同时最大程度降低对未成年子女影响的解决方案。无锡刘玥律师处理这起抚养费相关离婚纠纷的过程,也恰恰印证了家事纠纷的核心特质:很多时候矛盾的源头不是某一方的刻意过错,而是两个曾经共同生活过的人,在关系走向终点的节点,没有找到合适的方式梳理清楚涉及孩子的各项安排,情绪的叠加让原本简单的问题慢慢变得僵持,最后走入需要借助法律程序协调的阶段。比起在法庭上针锋相对的对抗,这类以孩子权益为核心的家事纠纷,用平和的调解方式厘清各项安排,反而更能实现符合各方真实诉求、也更利于未成年人后续成长的结果,这也是刘玥律师多年来处理家事案件中始终秉持的服务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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