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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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协议离婚的条件是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的决定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对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有一致的处理意见,从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规定,协议离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意思就是递交了离婚协议书,还要等30天才能拿到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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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条件是什么?

第一,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也就是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

第二,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夫妻双方就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以及相关探视的问题,已达成一致。当然,如果没有孩子,第二点就可以省略了;

第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已达成一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协议一致,民政局也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要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主要得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证,办离婚证时得向工作人员出具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可只要其中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或者对财产分割问题有争议的,单方是不能协议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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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要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2、合意要件: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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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因为对想出轨,想要进行离婚,想请问怎么协议离婚手续费吗,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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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来看看离婚的条件: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
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
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
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
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
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二、因为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诉讼离婚,二是协议离婚,那么对于协议离婚的离婚手续办理是如下的: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手续问题解答如下,
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流程
1、协议离婚的程序流程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二、离婚手续办理时间地点、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将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 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不适用协议,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 “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1、对子女问题有适当处理,是指对双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了合理的、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等。由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不直接抚育方对子女利行使的内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时间等。 2、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主要包括: (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合理分割,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帮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实解决好双方离婚后的住房问题; (2)在不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负责的处理。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假离婚法律并不支持,有很多人假离最后变成真离婚了,假离婚的协议书和真离婚的协议书是一样的格式,谁也看不出真假,真假只在双方心中。这种事弊大于利,最好不要轻易尝试。 离婚协议范本: 男方:周××,身份证号 女方:王××,身份证号 甲乙双假离婚的协议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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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赡养协议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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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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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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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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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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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有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在城市,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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