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一地方法院审结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涉及两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调整与抚养费分项约定,委托人作为两名子女的母亲,实际长期直接照料全部子女生活,但此前的抚养权协议与实际抚养现状脱节,对方未足额支付抚养费,已满八周岁的次女明确表达不愿随父亲共同生活的诉求,维权过程中面临抚养权调整无明确落地依据、抚养费约定模糊易引发后续纠纷的现实难题。四川锐思邦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刘英接受委托后,紧扣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梳理案件事实、搭建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各方达成具备可执行性的调解协议,充分保障两名未成年子女的合法生活与学习权益。
刘英律师是四川锐思邦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毕业于成都文理学院法学专业,长期服务于南充本地国企单位,积累了丰富的国企法律服务实务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数百件案件,深耕民商事业务领域,办理民商事相关案件百余件,业务覆盖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劳动纠纷、合同事务、损害赔偿,同时具备刑事辩护实务经验。刘英律师秉持真诚负责的办案态度,恪守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依托专业法律知识为当事人定制务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待案件严谨细致,注重程序与实体并重,善于挖掘案件关键事实,精准识别法律风险,坚持诚信务实的执业准则,不局限于简单的法条套用,结合本地司法实践给出贴合当事人现实需求的处理思路,做好证据梳理、文书撰写、庭审代理以及文书解读全流程服务,力求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委托人曾与前夫协议离婚,约定两名未成年女儿全部由母亲直接抚养,后续双方曾协商将次女抚养权变更归前夫所有,但实际生活中两名孩子始终长期跟随委托人共同生活。其后前夫再婚并另行生育子女,未按期足额支付抚养相关费用,已满八周岁的次女多次明确表达不愿前往前夫处生活、希望继续跟随母亲共同居住的意愿。为保障两名子女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厘清抚养费分担规则,避免后续因抚养事项反复产生争议,委托人作为两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需要专业法律人士介入,代为推进变更抚养关系的相关司法程序。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核心争议集中于已满八周岁次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核算标准与分担方式、前期拖欠抚养费的处置三个层面。案件审理的难点在于,既要充分尊重已满八周岁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其长期形成的稳定生活学习环境不被打破,还要对每月固定生活费、公立教育产生的教育费、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等不同类别的抚养费用作出清晰可执行的约定,避免后续就费用分摊再起纠纷,同时家事调解需兼顾双方现实情况,所有条款均需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首要原则作出安排。
接受委托后,刘英律师第一时间全盘梳理案件事实,归集整理过往离婚协议、两名子女身份信息、子女长期随母亲共同生活的相关佐证材料,精准识别本案核心风险:已满八周岁子女的真实意愿是抚养权变更的关键考量要素,若调解协议中抚养费相关条款表述模糊,后续极易引发新的纠纷,随即向当事人释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变更抚养关系、抚养费核算分担的相关法律规定,评估判决与调解两条路径的实际利弊,确定以调解为核心的办案思路。随后刘英律师搭建分层代理思路,分别围绕抚养权归属确认、分项抚养费标准明确、诉讼费用合理分担三个层面,准备完整的开庭应诉与调解谈判两套预案。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间,刘英律师依规提交全部佐证材料,围绕核心代理观点开展家事调解谈判,推动双方逐步缩小意见分歧。拿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后,刘英律师逐条拆解调解内容,向当事人详细解读裁判逻辑,重点说明不同类别抚养费的履行规则以及对方未按期履约时申请强制执行的操作路径,完成全流程法律服务指引。
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两名未成年女儿均由委托人直接抚养,前夫向每名子女每月支付生活费各1000元,两名子女在公立教育机构产生的教育费、实际产生的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父母双方各承担50%,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方自愿负担,调解协议经各方签字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义务人到期不履行的,权利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全案最终以调解方式妥善办结,清晰明确的条款充分保障了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权益,刘英律师严谨细致的全流程办案动作,充分彰显了其在婚姻家事领域的实务处理能力与尽责务实的执业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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