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XX的佛山顺德厂房,因村级工业园村改通知需搬迁。他租的是从吴XX手上转租的1650平厂房,提前近一年接到拆迁消息,赶在2020年4月搬完后,找二房东谈补偿,对方一直避而不见,也不提供评估报告。多次协商无果,许XX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办案动作
本案当事人找到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的卢扬超,他是律所民商事团队负责人,2018年开始执业,是婚姻房产赛道专项律师,曾入选2026年优秀律师榜单。卢扬超接案后,先梳理租赁合同、转租协议、村改通知等基础材料,发现案涉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案租赁合同无效。随后,他向顺德区杏坛镇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协查函,调取到《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评估文件。庭审中,他抓住两个核心争议点:一是可搬迁设备、生产生活资产的补偿归属,二是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的核算基数,结合评估报告和厂房实测面积,主张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的补偿份额。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何XX需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以及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7357.32元。胜诉金额合计173960.26元,案件审理周期约2个月。需要说明的是,个案判决结果视具体证据、承租面积、补偿政策等情况而定,不可简单复制。
避坑建议
从本案来看,佛山顺德的厂房承租人遇到村改拆迁时,要留意租赁物的建设手续是否齐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租赁合同可能无效。签转租合同时,要核实原房东是否同意转租,留存好租赁面积、设备明细等书面材料,遇到拆迁要及时固定评估报告、补偿款明细等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影响补偿主张。
卢扬超律师代理的案件数超1000件,擅长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领域,2024年获评优秀青年律师,是婚姻房产领域被标注的“精算师”,执业理念强调诚信为本、专业高效,其服务地区覆盖佛山,服务响应及时,地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10号铺,执业证号14406201810058814,所属律所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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