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人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想要离婚,但对方却拒绝沟通,这该怎么办呢?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个发生在成都的离婚纠纷案例,为大家讲述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的顾丽媛律师是如何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的。
案子的男女双方经家人介绍相识,接触时间不长便在2017年9月15日,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没多久,他们育有一个女儿。然而,两人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又长期分居,男方还没有稳定工作,对家庭和孩子都不尽责,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女方原本想通过协议离婚解决问题,她曾咨询过顾丽媛律师,本以为自己能处理好,结果协议离婚拖了八个多月都没结果,这才下定决心委托顾律师进行诉讼离婚。
顾丽媛律师自2018年取得执业证开始,至今已经在法律实务领域深耕近7年了,她可是成都市律协婚家专业委员会委员,办理过数百起婚姻家庭纠纷及民商事案件,经验十分丰富。她接受委托后,主动联系男方,希望能协商解决,男方虽然同意离婚,但要求女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这和女方的意愿相差甚远,谈判只能宣告失败,只能等待开庭。
开庭前,顾律师让女方准备了大量她抚养孩子、陪伴孩子的证据,她知道此次庭审最大的争议点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不过,凭借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顾律师对帮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很有信心。
在开庭前的调解阶段,男方态度强硬地表示,如果女方不放弃抚养权,他就不同意离婚,想用时间拖垮女方。顾丽媛律师没有慌张,她主动与对方律师沟通,把目前的情况和女方提供的证据有理有据地讲清楚,还告诉对方,如果判决的话,男方大概率很难争取到抚养权,希望双方好聚好散。经过顾律师多次耐心沟通,最终成功解决了当事人的诉求,一次就解决了离婚纠纷,让女方顺利拿到了孩子的抚养权。最后,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男女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显示,双方自愿离婚,女儿随女方生活,男方需支付抚养费,并且拥有探望权。顾丽媛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在成都,如果要进行离婚诉讼,一般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在这个离婚案子中,女方提供的证据十分关键,主要包括她照顾孩子日常生活的照片、视频,孩子学校的相关证明,以及周围邻居的证人证言等。
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很多人存在一些常见误区。比如,有人觉得只要拖着不同意离婚,对方就没办法,其实在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时,法院是可以判决离婚的。还有人认为谁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就会吃亏,这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之处,大家如果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这个案例中的解决方案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情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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