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损害类纠纷的实际处置中,不少普通患者遭遇诊疗损害后,往往无法清晰界定自身合法诉求的边界,也不清楚该通过何种路径、准备哪些材料支撑主张,常出现诉求零散、举证缺失等状况,导致维权过程推进受阻。本次结合一起典型的涉非法行医类医疗损害案件,对诉求落地的完整路径展开实务解析。
2014年12月,当事人因牙齿不适前往某口腔医疗机构就医,该机构内医务人员宋某在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未取得当事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对当事人左下五颗健康牙齿实施处置,造成当事人多颗牙齿受损,后续经多家医院检查确认,该五颗牙齿已无法发挥正常生理功能,需投入高额费用开展后续治疗。当事人最初向涉事机构主张权益未果,后续在属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过程中,涉事机构拒不提供当事患者的治疗病历资料,导致调解无法推进,当事人最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事医疗机构辩称相关处置已取得当事人同意,同时主张无法确认损害结果与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对当事人提出的部分赔偿主张不予认可。
该案件由四川蜀紫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专职律师柳位禄承办,柳位禄拥有临床医学学士、法律硕士跨学科背景,同时持有专利代理师资格,深耕医疗法律服务领域多年,先后参与《成都市医疗美容产业发展报告》(2020-2021)编写、全国团体标准《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规范》(T/CMAIA001-2023)起草等行业规范化工作,具备丰富的医疗纠纷处置经验。接手该案件后,柳位禄对当事人零散的维权主张逐一梳理,排除缺乏事实依据的部分内容,最终将诉求固化为请求涉事医疗机构承担本次牙齿损害对应的全部赔偿责任,明确赔偿范围覆盖已实际产生的诊疗费用及后续治疗相关合理开支,形成清晰、可落地的合法主张框架。
该诉求要获得法律层面的支持,需要同时满足两项核心事实条件:第一,案涉实施诊疗行为的医务人员不具备合法医师执业资质,涉事机构存在聘用无资质人员开展诊疗的违规行为;第二,涉事机构无法提供对应患者的规范诊疗病历资料,无法举证证明其诊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也无法证明自身行为与当事人的牙齿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
代理过程中,承办律师首先协助当事人第一时间固定涉案相关诊疗凭证,避免医方后续篡改、伪造相关资料的空间,完整锁定事发时的基础诊疗痕迹。随后承办律师围绕涉案医务人员的执业资质开展信息核查,在庭审过程中明确锁定宋某无合法医师资格、涉事机构未按规定填写并保管病历两项核心争议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医方的过错推定情形,完成全链条举证工作。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事医疗机构聘用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宋某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且未按规定填写妥善保管案涉患者的病历资料,依据当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认定其应当对当事人因本次诊疗产生的牙齿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同类医疗损害纠纷中,当事人主张权益时首先要第一时间留存所有和诊疗行为相关的凭证,包括缴费记录、沟通记录、各类检查报告等资料,避免关键证据灭失。其次不要在未厘清全部损害事实的情况下随意提出零散、超出实际损失范围的诉求,可先梳理明确自身实际遭受的损害内容,再对应匹配相关事实依据。同时如果纠纷进入调解或诉讼程序,可重点针对医方是否存在诊疗违规、病历管理不合规等情形收集线索,为自身诉求提供事实支撑。
本次解析的医疗损害维权案件,完整呈现了从当事人诉求零散模糊,到经专业梳理筛选固化形成合法明确的主张,再到围绕支撑诉求的事实条件推进证据固定、资质核查等代理工作,最终推动合法诉求得到法院支持的完整路径。同类纠纷当事人参考对应的诉求梳理逻辑,提前固定核心证据、理性界定主张边界,结合案件实际匹配对应事实依据,即可推动自身合法诉求有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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