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2024年4月至10月期间,他多次在凌晨时段前往太原市某区一处公交总站附近,趁四周无人,将他人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装入自己车辆后备箱,运回居住小区车棚据为己有,先后四次窃取多名被害人的电动车,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车辆总价值七千三百余元。案发后,部分赃物被侦查机关扣押并发还被害人,安某和家属主动向被害人退赔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同年10月30日,安某在住处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随后当地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安某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安某面对公诉程序的推进,对相关法律规定不够熟悉,不清楚自身的多个从轻情节能否被完整纳入量刑考量范围,也无法确定是否符合缓刑适用的法定条件,于是委托太原邓伟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太原邓伟是山西东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在劳动争议、刑事辩护、执行异议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曾担任全国知名房产公司、大型央企等企业法律顾问。接手案件后,太原邓伟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部在案证据,区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盗窃事实与当事人实际可主张的从轻情节,注意到安某的盗窃行为单次涉案金额不高,此前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属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同时安某为肢体残疾人,这些情节都符合从轻处罚的相关裁量方向。律师引导当事人主动对接被害人,完成全额退赔流程,推动被害人出具明确的谅解文书,固定下酌定从轻的关键依据。在整理辩护思路的过程中,律师逐一核对证据链条,确认安某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符合法定从宽处理的条件,没有忽略任何一项可对量刑产生正向影响的细节。随后律师就安某的全部从轻情节与办案机关充分沟通,说明安某的行为背景与社会危害性程度,推动公诉机关在量刑建议中明确体现缓刑适用的内容。
当地法院审理后认定,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审查后认为,安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相关合理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作出判决:安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千元,扣押的作案车辆依法发还安某,赃物依法处理。
这类涉及小额多次盗窃的刑事案件在日常中并不少见,不少当事人因一时贪念触犯法律,事后才意识到行为的严重后果。普通公众需要明确,盗窃行为不论单次涉案金额高低,只要符合多次盗窃的认定标准,同样会触发刑事追责。一旦涉及刑事程序,当事人应当第一时间如实配合调查,不要隐瞒涉案事实,同时主动对被害人进行退赔争取谅解,这类酌定情节会在后续量刑中被纳入考量。如果自身存在初犯、认罪认罚、身体残障等特殊情形,要完整向承办律师说明,不要遗漏相关信息,方便律师全面梳理从轻情节。此外,涉案后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刑事诉讼相关程序规定,配合办案机关的各项调查要求,不要出现串供、毁灭证据等不当行为,避免造成更不利的法律后果。公众日常出行停放私人财物时,也应当尽量选择有专人看管的区域停放,落实必要的防盗措施,降低自身财物被盗的风险,遇到财产失窃情况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留存证据。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